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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習慣

第二章 生活習慣

   衣食住行,乃人類一生中每日所必行之事,其實際內涵雖因時代、環境之改變而改變,但仍有其不變之處。有關本鎮漢族人之早期生活習慣,台中縣立文化中心曾在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委請陳鑑泉、陳榮治兩位先生訪問本鎮名人洪掛先生,其中「舊俗重溫」部分,頗能展現本鎮早期居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的輪廓與軌跡,茲謹援引於下。﹝註一四﹞

第一節 食

 

   民生,食居首要,俗語說:「一食二穿」、「食是福、做是祿」,每日見面就說:「你食飽未?」,謀食稱「賺食」,這都是表現食的重要。本鎮的吃,除日常三餐,每逢過年過節、神明生、喜慶,都舖張一番,宴請賓客,不惜耗費。農曆每月初二、十、日,商家又有「做牙」的祭拜習俗,可以說是雇主定期慰勞店員,但就店員而言,此為聚餐打牙祭的時節。在一般家庭,每月農曆初一、十五日,也有「犒將」的小拜拜,家中大小都可藉此機會飽食一頓。如此情形,正如俗語所說的:「憑神作福」、「神得金,人得飲」。此外日常的「吃四秀﹝零食﹞,逢年過節時的「搓圓仔、縛粽、做粿」,平時的「食補」,立冬的「食補冬」等,家家戶戶無不忙於吃,尤以有小孩的家裡為甚。
不過一般對吃剩的食物,多不敢損之,經常反復煮吃,是為「煬」,直到吃完為止。
   至於食物方面,可分主食與副食:

一、主食

   主食的米有粳米、糯米兩種,其由穀變為米,早期多由住家自設的「土壟」輾製去殼,再經人工以大杵臼舂製而成者,日據時期輾米機及輾米廠設立,部分人家方才捨棄自家輾製,而委請輾米廠代工。米因精白的度數不同而分糙米、半白、白米。米的炊法有鬍﹝撈﹞飯與燜飯兩種,前者用「飯籬」撈上米飯,剩下的米湯叫做「湆」,可供小孩飲用,也可用於「漿衫」,使布衣穌挺潔白。農家或大戶人家,將湆與殘飯廢菜作為養豬的「濆﹝艘水﹞。如果要做乾飯與粥兩種,只要先撈起部分,其餘繼續煮,撈起部分就是乾飯,留下部分則結果成為粥,這種撈飯法係舊時使用大灶的煮法。日本人及人口較少的商家,乃至現代人家,多採用燜飯,方法是鍋釜裡的水不多,米煮熟時水分已失而成乾飯。
   本鎮位居「風頭水尾」的旱田地區,能大量生產蕃薯,居民為節省用米,常在水中加蕃薯簽,煮成蕃薯簽飯、粥。粥又稱「糜」,所謂「加人,加水,無加米」,雖是誠懇邀人吃飯的表現,但也充分煮糜的方便。

二、副食

   可分醬鹹及一般蔬菜、肉類等。醬鹹或稱醬料,即醃製類,往昔都由家庭婦女自己醃製,與煮食、炊粿、縛粽等同樣被視為主要家事之一。醬鹹有菜脯、菜心、鹹菜、鹹薑、破布子、醃瓜仔等,尚有豆乳,因風味清新可口,不少人喜好,尤以早餐食齋都用此醬菜。至於醬鹹以外的副食,可包括蔬菜及肉類等,俗稱「菜配」。一般食用的蔬菜,除四季應有的青菜,另晒乾菜類有:高麗菜乾、菜叢仔尾﹝蘿蔔的青葉部分﹞、菜脯米、鹹菜乾等。肉類方面,以豬肉、魚、蛋為主,大多僅於祭拜或宴客時用,但魚脯仔﹝仔魚等晒乾﹞、鹹白帶、鹹連魚卻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大家庭的人一起吃飯,大鼎大灶準備起來既快速又方便。但人口眾多,餐桌有限,只好分批輪流用餐,男人小孩先吃鬍飯,婦女則吃湆糜,但菜餚都一樣。用餐時常會出現「搶槽氣氛」,無論餐桌上端出什麼菜,吃起來個個津津有味,是以多養成不挑食的習慣。
   本鎮在吃的方面,除了以上所述主副食外,另有鼎邊趖、蕃薯粿及鼠麴粿等特有產物。前兩者是在嚴冬而農閒的年尾,孩子們喊餓時刻,農婦為主製作的點心。鼎邊趖的做法是:粳米﹝在來水﹞浸水半小時後,用石磨磨成乳狀的米漿,加上菜、蝦米、鹽巴等,而後將之貼在大鼎邊緣烘熟而成餅狀,因是半固體狀,貼在鼎邊上時極易流動,故稱之為「鼎邊趖」。其味道香噴,口味頗佳,大夥吃得眉開眼笑,不但忘卻酷寒,更增添許多親情。蕃薯粿則以蕃薯做材料,然後在一塊用鐵釘密密麻麻釘成的木板上磨成粉漿,配好佐料,貼在大鼎裡烤熟。製作過程與鼎邊趖相仿,味道卻迥然不同,同樣受到老幼歡迎,吃得痛快,欲罷不能。鼠麴粿,又稱「清明粿」,俗稱「草仔粿」,它的主要原料是鼠麴草。鼠麴草,又名鼠耳或黃花艾,李時珍《本草綱目》云:「麴,言其黃花如麴色,又可和米粉食也。鼠耳,言其葉形如鼠身,又有自毛蒙茸似玉」。約在元宵後一、二週內,正是到蕃社埔或田野採鼠麴的好時機,採鼠麴要採得早,採得嫩,當黃色的花蕊出現時,「搯」取幼嫩的梢部。採得的鼠麴略為陰乾,揀去草屑雜物,在開水中一燙撈起,斬碎、和入糯米粉,即可做粿。粿內包的餡,甜的是煮爛的綠豆紅豆,鹹的是菜脯米、蝦米及少量豬肉,捏成扁平後,用月桃葉墊在下面,放在蒸籠內蒸熟,它的主要用途是清明節時上墳祭祖,故有清明粿之稱。

第二節 衣

 

   本鎮早期住民的服裝係沿用閩南的形式,惟日據時代稍有變化。所用的布帛大都無花紋,通常用白或黑或青色做衣褲。黑色、淡黃色、青色棉織布可在本地染布店染製,其他悉由唐山及日本輸入。
   至於飾品及腳履方面,使用飾品者原就不多,但麻園十二庄、公館、西勢寮、竹林、犁分等地的莊稼漢及勞動者,多纏烏頭巾、束腰巾,目的不在美觀,而在求工作之方便。腳履方面,以柴屐為主。在塑膠製品尚未問世之前,家居生活之中最重要的步履用品就是柴屐。它是用最輕的木料梧桐製成,由於質料輕,磨損率低,因此一雙柴屐穿上一年也不必丟棄,只是穿在腳上行走時,會發出格答格答的聲音,未見其人而先聞其聲,深夜裡還會吵醒甜夢中的人。勤勞樸實的本鎮人氏,難得買鞋來穿,總得在過年前買雙新柴屐撐場面應景。大人先為孩子在柴屐耳上綁上一小段紅色布條,顯示喜氣洋洋的過年氣氛,孩子們也高高興興過年。農婦在農暇之餘,以林投根或稻草梗編織拖鞋代替柴屐,但這種林投拖鞋或草鞋怕潮濕,且不耐穿。自從塑膠製品大量開發成功後,各色各樣的拖鞋陸續出廠,過去慣穿的柴屐於是功成身退。
   另外有關衣物洗濯的天然植物龍目子值得一提。從前肥皂粉使用不很普遍的時候,鄉村人多就地取材,採取一種樹木的果實充當克難肥皂,洗濯衣物、頭髮和身體。雖然清潔效果沒肥皂好,但還是給人們許多清淨與方便,這種神奇果實叫「龍目子」。每年秋冬之際,龍目子樹枝上總掛著累累的棕黃色果實,在茂盛綠葉陪襯下,遠望之,神似龍眼,其實它與龍眼同屬無患子科。今日因為科技發達,此種植物及其果實已鮮少存在,遑論其使用。

第三節 住

 

   早期住屋或工作場都相當簡陋。以洪掛先生大哥洪斗先生所經營的洽發油廠為例。其初期是草寮建築,屋頂蓋的茅草,牆壁由竹柱和竹片夾著茅草,僅有一張竹床,可供二人睡覺,其餘的家人或工人,只好睡在地面上。睡覺時,在地面舖上麻袋或草席,就能將就睡覺,反正大家白天工作辛苦,夜晚就寢地鋪,再簡陋也一定能睡到天亮。
   洪斗先生油車間的門口面對今中山路沙田路的街路,路邊種著竹子。路的東邊是一些茅屋或土角厝,街上庄長辦公廳的廳舍矮矮小小。舊街﹝四平街﹞盡是連幢式家屋,兩家相鄰共同的牆壁稱公壁,其櫛比相連的簷下設有通路,曰「亭仔腳」。通常市街或村庄殷戶多以紅磚、土角做成牆壁,紅磚間的黏著則用紅毛士,即石灰糯米黑糖依三二一比例攪拌而成之漿物。土角則用泥土、粗糠、稻草混合,製塊晒乾,屋頂蓋茅草或窯瓦。村莊的普通家屋大多以竹木為柱,土角為壁,也有用茅草圍壁的。
   家屋內地面大都以堅硬泥土舖成,偶有舖紅磚的,樓閣極少,大多為平房。一般的窗子而小,為採光,輒於屋頂上留有小天窗,由於通風不良,難兔陰濕。再者,婦女多在房間內眠床邊,放一個漆紅色的尿桶以為方便之用,不但夜晚,自天也在那裡方便,男人也在床側放置夜壺,因此平常房間內有男女各用的尿桶兩個,其衛生情況之差可以想見。住在市街的家庭,這些屎尿由鄉村的農民到家收集充作肥料。
   民國二十四年﹝昭和十年,一九三五年﹞四月,中部大震災,本鎮受害嚴重,災後日本政府公佈「沙鹿市區改正計劃」,新街﹝沙田路﹞的磚造二樓房屋建構出現,各樓窗戶不但增加而且擴大,一掃霉氣,與屎尿桶同居的現象不復存在,家家戶戶新建洗澡間與屋內廁所,衛生環境大為改善。同時耐震意識提高,不再蓋上角厝,而以「稟堵壁」代替,所謂稟堵壁,是以竹木為柱,間以竹先編成內壁,外層再敷以石灰。從此,屋內較災前寬敞、光亮、通風、舒適多了。

第四節 行

 

   早期的交通工具:牛車與轎。牛車是台灣初闢到日據時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可以運貨也可以載人。初期是二輪,由木板拼合而成的實心輪,以後用有輻的木輪外包鐵環,光復後更發展出橡膠輪胎。輪數上,由初期的二輪,到日據時期成為四輪,二輪牛車運轉較為便捷,四輪則載重量較大。轎子是中上流人士乘坐的交通工具,一般民眾只有娶親時使用,此外僅有老人、婦女來往郊區城市之間,或上廟進香時乘坐,但不合快速,需要又昂貴,以致逐漸被淘汰。
日據時期及光復初期的交通工具,遠較往常進步許多,本鎮最主要的,有輕便車、火車、客運車。
   輕便車是一種行走鐵軌的一種簡單平台車,車台和輪台可以分解的簡易人力車。車的前後各有一軸兩輪,合計四輪。使用時先將輪子搬到鐵軌上跨好,再由兩個人把木造的車台搬至輪子上一放,卡住定位,便可以推動。它的行駛,通常一人推動一台。在平地起動時,在車後先用力往前推動,然後加快腳步使勁奔跑,使車加速前進,然後跳上車,繼續用竹竿用力撐,使其繼續前進。遇到上坡撐不動,便放下竹竿在車後推動,緩慢前進。一遇下坡,另備煞車,以防下滑時借勢加速前進。輕便車的主要功能是運送製糖原料甘蔗,副業則運貨載客,以解決民眾行之不便。除了南王田線外,還有往清水高美等線,有人專門經營輕便運輸。一車可載四人,從南王田到沙鹿,車資相當於二人兩天的工資。
   除輕便車外,行經本鎮的還有火車與客運車。火車行駛開始於民國九年﹝大正九年,一九二○年﹞。蓋日本政府考慮原縱貫線經山線的坡度太大,以致影響其運輸能力,於民國八年規劃出海線,由竹南經本鎮至南王田,再與主幹會合,旋即動手鋪設南王田到大甲線段,翌年該線段完成,並開始通車營業。此後的營業情況,在交通志部分已詳細敘述,姑予從略,但本鎮交通因此大為飛躍,尤其到民國十一年﹝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年﹞,整個海線通車之後,南往北來更為方便。客運車方面,民營車最早,而且發展迅速,也因此壓迫鐵路營運,日本政府於是強制將與鐵路平行的路線收歸公有,並劃歸鐵路局管理,所謂「局營巴士」在民國二十三年﹝昭和九年、一九三四年﹞開辦大甲南王田間之業務,此線經過本鎮。

註一四: 陳鑑泉、陳榮治,〈洪家與沙鹿─洪掛先生訪問記錄〉,台中縣
立文化中心編《中縣口述歷史》第一輯,民國八○年六月。頁93~12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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