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對象及分組: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並區分下列組別評選:(一)國小組。(二)國中組。(三)高中(職)暨大專院校組。(四)社會組。二、旨揭活動請於107年10月1日(星期一)前以通訊報名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