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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分區使用證明書應備哪些文件?費用如何計算?需要親自辦理?

一、辦理分區使用證明書應備文件
1.申請書〈可於本所網站下載或親洽本所農業及建設課填寫申請〉
2.檢附1個月內地籍圖
二、規費之收費基準,以每筆地號徵收新臺幣20元,每增加1份證明書加收新臺幣20元,不同地段土地應分別申請及計價收費。
三、可親自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18
  • 發布日期: 2016-09-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