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分區使用證明書應備文件1.申請書〈可於本所網站下載或親洽本所農業及建設課填寫申請〉2.檢附1個月內地籍圖二、規費之收費基準,以每筆地號徵收新臺幣20元,每增加1份證明書加收新臺幣20元,不同地段土地應分別申請及計價收費。三、可親自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