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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領寺廟登記證申請書

一、申請換領寺廟登記證相關應備表件如下:
(一)原寺廟登記表及寺廟登記證正本,倘寺廟名稱、所在地、主祀神佛、宗教別、負責人姓名及負責人產生方式有異動時,須加附寺廟變動登記表佐證。(若原寺廟登記表或寺廟登記證遺失者,應連續3日刊登當地報紙公告聲明作廢後,檢附各日整版報紙各1份。)。
(二)最近3個月內之4×6寺廟全貌及主祀神佛像彩色照片各1幀。
(三)最近1次經民政局備查之信徒或執事名冊影本(公建寺廟、私人建立並管理之私建寺廟及組織或管理章程無信徒或執事組織規定之財團法人制寺廟,免附)。
(四)最近1次經民政局備查之組織或管理章程影本(公建寺廟、私人建立並管理之私建寺廟,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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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18
  • 發布日期: 2014-01-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