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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12條及第6條第5項附表於101年10月11日修正發布

有關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轉任方式回任年資
採計方式職等核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辦法第12條及第6條
第5項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
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於民國101年10月11日修正發布,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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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18
  • 發布日期: 2012-10-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