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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時節俗與祀典

第一章 歲時節俗與祀典

第一節 歲時節俗

   歲時節俗,乃中國人民配合一年中一定的時令或季節所舉行的某些有關超自然信仰的儀式或活動,無論個人喜愛與否,它們必然是社會大眾所渴望的﹝ 註四﹞。傳統中國社會之中,節俗極多,每逢之,輒因應舉行各種祭祀、娛樂,並為福祇而衍生某些禁忌。以下所述雖為全台性之歲時節俗,但亦為本鎮漢族所奉行者:
新正:
   從農曆正月初一「開正」起至初五「隔開」止,稱之為新正。這期間,幾乎各行各業全都休假,家家戶戶無不貼有春聯,而男女老幼無不盡情歡樂,慶祝佳節。
   正月初一,俗稱新年、新歲、開正、春節。本鎮住民春節期間的行事約有:
   ﹝一﹞鋪陳:春節前一天,家家戶戶就開始準備迎接新春,鋪陳內外。門口張燈結彩,門上新貼春聯。廳堂掛起新版畫﹝俗稱「觀音媽聯」及「公媽壽」﹞和聯軸,兩側壁上掛起吉祥圖畫。紅格桌掛上桌帷﹝八仙影帷﹞,神桌上點燈燃燭,供疊柑塔、甜粿﹝年糕﹞、發粿等祭品,粿上插「飯春花」。神明及祖先牌位前,供奉清茶或甜茶﹝紅棗茶﹞、甜料﹝甜仁、紅棗、糖果等類﹞。祭拜後,全家大小聚集圍燈守歲,發壓歲錢,等待開正。
   ﹝二﹞開正:新春之序幕,由「開正」揭開。開正的時刻,正門大開,啟亮廳燈,燃起神前及祖靈牌位前的燭火、燒香、祀神靈、祭祖先,恭迎新年,以迎喜避厲。繼之,燒壽金﹝印有壽字之金紙﹞、刈金﹝印有財子壽三神像之金紙﹞,燃放爆竹,是所謂「爆竹一聲除舊歲,桃符萬戶更新年」。開正後,始去就寢。
   ﹝三﹞行香:元旦晨起,男女老幼著新衣,除祭拜家中神佛祖靈外,還要攜甜料、柑橘,甚或牲禮等,到寺廟去燒金、焚香、上供祭拜。
   ﹝四﹞拜正:新正時,親友間賀歲,或稱「賀正」「拜年」。賀客登門,延請廳上座,敬以甜料﹝盛於朱漆木盒或九龍盤﹞、甜茶,以示圓滿親密,俗稱「食甜」。而於此時,互道吉利話,如「食紅棗,年年好」「恭喜,大賺錢」「食甜甜,乎﹝給﹞你生後生﹝子息﹞「老康健,食百二」等。
   ﹝五﹞出行:新春期間,為期新年事事順利,應先朝向吉利方向起步出門,此謂「出行」。吉利方向,每年不同,乃依各年干支而定,或有以干支與家長生辰,擇卜「利年」方向。
   ﹝六﹞走春:飯後,子女們相率出門,或拜年,或到郊外踏青。以往,這一天並有諸多禁忌,譬如不得使用污穢或不吉利的話,不得毀壞器具,不得吵罵打架,不得向人討錢,不得遺棄垃圾,不得煎年糕,不得吃稀飯等﹝註五﹞。目前,這些禁忌已不似往昔嚴格了。
正月初二:
   這一天是媳婦回娘家的日子,已經出嫁的女兒,今天可以回娘家,俗稱「做客」。通常是由丈夫陪伴,傍晚之前必須回家﹝註六﹞,女兒若已育子,娘家輩則饗以雞腿之外,另以紅絨線繫紅包,掛於孩子頸上。
正月初四:
   俗稱「接神」,接灶神也。周璽《彰化縣志》卷九風俗志云:「初四日,民家備牲醴,燒紙與馬,謂之敬神」﹝註七﹞。古云灶皆有神,每年臘月﹝十二月﹞二十四日為灶神回天庭述職之日,直到正月初四又回到人間,故家家戶戶備牲醴祭拜,放爆竹迎神,以祈求降福﹝註八﹞。
正月初五:
   俗稱「隔開」,意即新年至此結束,一切回復原狀。各商家在本日恢復營業,商店、工廠於門牆或機具之上張貼紅紙,上書開張大吉、開張駿發或開工大吉等吉利語。本日將所供奉的年飯、年糕等物撤去,並將過去四天中的垃圾清掃乾淨。
正月初九:
   俗稱這一天為「天公生」,也就是「玉皇誕」,或稱「天誕」、「天日」。中國人信仰玉皇大帝,認為其為創造天地萬物之主,日月星辰之君,神仙聖佛之主。上掌三十三天,三千世界,下轄七十二地,四大部洲。為道教信仰中最崇高之神,其生日時要舉行祭祀儀式,俗稱「齋天」。自日據時期以來,本省民間都很重視這一天,各家準備應時祭品,以祭祀「天公」﹝註九﹞。
元月十五日:
   元宵節,亦稱上元,乃臺灣的重要祭日之一。民間所謂的三官大帝,就是天宮、地官、水官等三神的總稱,俗稱三界公。元月十五是天官的祭日,稱上元;七月十五祭地官,稱中元;十月十五祭水官,稱下元。元宵節做湯圓拜天官祈福,而後闔家聚食,象徵團圓﹝註一○﹞。往昔,元宵夜家家張燈結綵,街上並有龍燈、舞獅等表演。《彰化縣志》云:「城中多結綵燃燈,絃管歌曲,歡迎達旦,謂之鬧廳。煙花火樹,在在映帶。好事者或作詩迷,俗曰燈猜」。﹝註十一﹞
二月初二:
   俗稱「土地公生」。「土地公」就是「土地神」。我們以農立國,一向重視土地。古代的人,以為有土地,才能種五穀,才能養活人類。因此,對於土地常懷感激之情,久之,便將土地當作神明,加以祭拜。本省民間,一年中除元月外,每月初二、十六日,都有祭祀「土地公」,祭品豐富;拜過土地公後,就設宴慰勞佣人,或舉家聚飲。而稱二月初二這一天為「頭牙」,十二月十六日為「尾牙」。「頭牙」就是最初一次的「牙祭」,「尾牙」是最後的「牙祭」。
三月清明:
   冬至後的第一○六天為清明節,換算陽曆則為四月五日或六日,晚近政府將之定為陽曆四月五日。但部分地區如六路里、埔子里、南勢坑等,則定為「三月三日」。此時節,適逢農村插完秧,天氣晴朗,風和日麗,花木欣欣向榮;正適遊春踏青。是日,各家備妥香燭牲醴,攜眷上山祭墳。清明節對本鎮住民而言,有二種意義,一者追思祖先,祭掃祖墳。一者乘此春光明媚之時節,踏青覽勝。實乃俗之至善者。掃墓時,牲醴為三牲﹝雞或鴨、豬肉及鴨蛋﹞,土地公金、黃金紙﹝用以掛壓者﹞、冥紙及香燭、爆竹等。清明掃墓時,需備紅龜粿、鳳片糕及鼠麴粿。到墓地後,先獻墓紙﹝即掛紙或壓紙﹞,而後祭掃祖墳─先拜后土和龍神,後拜基。祭畢,合家男女老幼,分散祖墳前後左右,剝鴨蛋吃,並將蛋殼撒置於墓地上,此謂之「脫殼」,俗信經清明「脫殼」後,全家老小可獲得新生命。掃墓儀式完畢時,通常以燃放鞭炮為號,以往此時附近孩童會向此地聚集,向掃墓者乞墓粿,若墓粿不敷分配則分錢以代之,此之謂「印墓粿」,此儀不僅彰顯其祖先德澤,同時施捨小惠,以防附近牧童破壞祖墳。回得家來,團聚飲,並以剩餘祭品分贈親屬,稱為「揖墓粿」。綜此,清明掃墓又名培墓、掛紙。
五月初五:
   端午節,又稱五日節,又作午日節。據世俗傳說,端午節是為了紀念戰國時代楚國忠臣屈原而設的,屈原志不得申,投汨羅江死,死後居民恐其屍為魚蝦所食,乃以竹葉裹米投江中供魚蝦食之,故日後有食粽之俗。此傳說不論其是否真確,今日已成重要之民俗節日。本鎮居民於端午節時,窗戶、門檻插蒲艾,包粽子祭拜神。且應景的飾物有香包,防邪,款式相當多。出嫁女兒第一次端午節時,回娘家度假後,回夫家,必攜帶香包之類飾物,分送親友,俗稱為「添花」。
七月一日:
   開鬼門,拜燈腳。俗信這一天,地藏王菩薩打開地獄門,讓幽異界中的孤魂餓鬼到陽間,享受人間的供奉。此日後的一個月內,均為其活動期,故稱之為鬼月,陰陽有別,因此禁忌很多,如忌婚嫁喪祭,忌遷新居,忌夜晚出外,忌夜間晒衣在外等。
七月七日:
   俗稱七夕。本鎮居民或拜註生娘娘,或祭七娘媽,或祀床母。其情況與意義如下:
   ﹝一﹞拜註生娘娘:俗謂「註生娘娘」是生育之神。我國古來的「倫理思想」:「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我國人最重子嗣,婦女們亦相當體認「生男育女」,乃其天職。職是之故,民眾們均虔誠地信奉註生娘娘,此種神祇多處的寺廟都有配祀。有關註生娘娘的事蹟,民間傳說云:註生娘娘就是「臨水夫人」,亦即是陳靖姑。人們之所以奉祀牠為生育之神,純是因為陳靖姑,曾救過很多孕婦。每到七月初七,婦女們就攜帶祭品,前往配祀有註生娘娘的廟寺中去參拜,或求子嗣,或謝宿願。
   ﹝二﹞七娘媽生:七娘媽為兒童之守護神,民間信奉此神,乃認為十六歲以下兒童,均受七娘媽之庇護。一般人,在幼兒週歲前後,向七娘媽許願,請神保護。而以古錢,或銀鎖片,串紅絨線為絭,懸於幼兒頸上。至成年﹝滿十六歲﹞,遂於七娘媽誕辰日「脫絭」,往寺廟供拜麵線、粽類等祭品,答謝多年來的祐護。而一般人家,為祈求子女長大,在七月初七傍晚,在家門口設案,祭拜七娘媽。七娘媽所指為誰?根據清乾隆年間孫霖所作「赤嵌竹枝詞」。詠「七夕」註曰:「臺俗:七夕,家供織女,稱七星孃。食螺螄以為明目,煮豆拌裡洋糖,同龍眼芊頭分餉,名曰結緣‥‥」可見「七娘媽」就是「織女」。住民是日傍晚,在家門前,排設香案,羅列牲醴、清茶、生果、軟粿﹝湯圓的一種,中心以指壓凹者﹞,另為祈求多孫,而供圓仔花﹝千里紅﹞、雞冠花、茉莉花、樹蘭花、柴指甲花﹝鳳仙花﹞等等鮮化。另供雞酒油飯、凸粉、胭脂、紅紗線等物品。如家中有成年者,則特供粽類、麵線、七娘媽亭﹝色紙糊製,二尺多高,疑為其神居﹞盛祭之。祭後,燒金紙、經衣﹝印有衣裳之冥紙﹞,焚七娘媽亭供獻,此之謂「出婆姐間」,表示兒子成年了。
   ﹝三﹞拜床母:「床母」即是眠床之神。拜過「七娘媽」,另要準備「芊油飯」一碗。粿若干,拜謝「床母」。然後燒「床母衣」﹝有衣服圖樣的金紙﹞。拜完立刻撤供,據云:「如此撫養子女才能順利。」
七月十五日:
   中元節。俗信是日,祖靈歸家,無論貧家富戶,均備牲禮祭祀稱「普渡」,各寺廟都舉盂蘭盆法會。其相關傳統的重要祭儀,有下列數項:
   1.廟前的佈置:每到七月,各中心寺廟,為迎接中元祭典之來臨,初一開始在廟前豎起燈篙,搭牌樓、掛紅綵,貼「慶讚中元」之紅幅,掛姓字燈,立慶讚中元旗等。廟門正中供奉「大士山」,左右伴祀山神及土地,另有二座紙屋,一為寒林所,開楹有聯道:「寒夜誦經魂盡渡,林中禮懺魂超生」,另為同歸所,門聯寫道:「同居一屋孤魂樂,歸住滿堂冥魂安」,此類設置皆竹紙糊製。民家亦懸吊「慶讚中元」和「普照陰光」等燈籠。
   2.迎斗燈:各地成立祭典委員會,由主普委員等合議召請僧侶或道士設道場法會,道場設妥後,由鼓吹手三人前導,僧道前往各調首家中,迎請斗燈,送入廟中道場排祭之,此過程俗稱「迎斗燈」。
   3.孤棚:乃用四根大木柱,架成十五、六坪大小的棚子,讓參祭者排祭牲醴,上插有「普醮陰光」或「敬奉陰光」等的三角旗、線香。
   4.肉山:搭建數丈高的祭壇,供與業者排列肉類供品,就之排列成各種花樣─如豬、羊、獅形,可見此日之牲醴之豐盛。
   5.盂蘭盆會:七月中,各寺廟建醮,二至七日不等,以祭無祀孤魂,曰「盂蘭盆會」。其緣起,根據《盂蘭盆經》云:「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憶及父母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之恩」。《大藏經》云:「目蓮以母坐餓鬼中,佛之作盂蘭盆會,以珍果素食置盤中,供佛,而後母得食。」《月令廣義》文中記曰:「佛經:目蓮以母坐餓鬼中不得食,令作盂蘭盆,至七月十五日,具百味五果著盆中,供養十方佛,而後母得食。目蓮白佛,凡弟子行孝順者,亦應奉盂蘭盆供養,佛言大善,後世因之,遂為盂蘭盆會。」可見盂蘭盆會,就是佛祖教人盡孝之道─目蓮救母倒懸之苦,俗稱「普渡」。
但本鎮六路厝、鹿仔港寮、坑子底等地區的普渡日期不在七月十五日,而在七月二十九日。
八月十五日:
   中秋節。相關行事有:
   〔一﹞拜祭土地神:本縣居民每逢初一、十五,均要到廟寺和土地公祠去燒香膜拜。唯八月十五日適逢「福德正神」﹝即土地公﹞誕辰,民眾特備牲禮﹝祭品有:三牲、年餅﹝潤餅﹞及米粉芋等﹞,祭拜「土地神」。
   ﹝二﹞秋祭:部分住民之祖先崇拜儀式中,有做春、秋兩祭者;春祭在清明節左右,秋祭則多選在中秋時舉行。故而祭祀祖先亦是中秋節中重要的活動之一。
   ﹝三﹞拜月娘:八月十五日夜,有在門前庭院、陽台或頂樓,排設香案,燃燭焚香,用月餅及柚子等果品,來供奉「月娘」。
   ﹝四﹞賞月會:入夜,皓月當空,美景良宵,一家團圓,正是賞月最佳時光。全家大小,或親朋群聚,或情侶相約,到郊野、花園或風景旖旎之曠野,在秋高氣爽,皎潔明月下,飲歡聚,共度佳節。
   ﹝五﹞月餅:乃中秋節家家必備的食品。圓形月餅,為天上滿月之象徵。佳節賞月吃月餅,取其團樂之義,以求人生圓滿光輝。月餅,俗又稱「中秋餅」,種類很多,有伍仁、蛋黃、豆沙等餡,不勝枚舉。
為什麼要用中秋餅相互饋贈呢?傳說源自元朝,為避蒙古人之監視,而利用月餅傳息,終能秘密地約定起義時間,推翻元朝暴政。
   ﹝六﹞鬥四紅,博狀元餅:中秋餅,昔日又稱「狀元餅」。「鬥四紅」就是「賽餅之戲」,比賽的方法,是看誰把六個骰子擲得「四紅」最多,一個叫「一秀」,二個叫「二秀」,三個叫「四進士」,四個叫「狀元」。另有擲得五個相同點數者叫做「五子登科」,六個點數相同者叫做「六氈」,擲六氈者贏得全部,其他依序決定所獲之餅之大小。現在這種遊戲,已消失了。
另有一種舊習俗,值得提一提:昔日,農田的租佃契約,都是口頭約定,不作成契約書。而口頭約定的租佃關係,通常不明定期限。所以地主是否讓佃農明年繼續佃租,按照舊俗,都要在八月十五日通知佃租戶。俗對佃農相對不利,是故按例佃農要在中秋節時,給地主送中秋餅,並確定彼此租賃關係的繼續或更換。
十月十五日:
   下元節,傳為三界公之生日,各家焚香、備牲醴、燒金紙,作三界公聖誕。「十月十五,各家焚香,備牲醴、燒金紙,作三界壽。蓋以上元為天宮,中元為地官,下元為水官。三界者,即三官也。」
十一月冬至:
   俗稱冬節,沒有固定日期,隨黃曆節氣「冬至」而定,一般是陽曆十二月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以做湯圓及祀神祭祖為主。往昔頗為隆重。冬節前一、二天,家家戶戶便忙於準備應節物品。首先浸糯米、磨漿、壓乾、染色,然後搓成圓仔。冬節前夕,全家彙聚搓團子﹝俗稱圓仔﹞,或作成圓仔母﹝內包糖或花生粉末者﹞。此時幼童在旁湊熱鬧,邊幫搓圓仔,邊用圓仔雕塑雞、狗、豬等,俗稱「做雞母狗仔」。冬節那一天,天未亮,婦女就生火煮湯圓﹝俗又稱冬節圓﹞,先以之供奉廳上神明和祖靈,燒香點燭,燒金鳴炮。禮畢,昔日要向長輩賀冬,如今已不風行。中午,每家另備牲醴拜神,以冬節圓祭祖。祭後,按舊俗,以湯圓一二,粘貼於門扉、窗戶、桌椅、床櫃等處,或奉貼於井環、雞舍、豬圈、牛欄等處,當然那些生財器具亦不會被遺忘。藉此感謝物靈,一年來的辛苦。同時犒勞器物神,整年為我生財,兼祈來年合家福安。俗信,此種冬節圓,日後乾燥,給幼兒吃,可保祐快長大。又傳說,孕婦可烘之,以卜生男育女;烘火後若膨脹則生男,若窪凹則生女。通常,各地祠堂,同姓宗親,咸都利用冬節,舉行「冬祭」,即俗稱之「進祖」。祭祖儀式大都按古禮,非常隆重。參祭的人數很多,不論有無血緣關係,只要同姓,繳費入會者,就可聚集參祭。禮成後,與祭者團聚,開暢飲,藉以敦親睦族,俗謂之「食祖」。祭祖時,偶有延聘戲班演戲助興者。按照本省舊習俗,所有涉及耕地佃租、買賣、抵押等,大都在八月十五日預先談妥,俟冬至這一天,才正式訂立契約。即使決定契約期限時,通常要以冬至前三、五天為標準。如地主在八月十五日通知佃戶終止佃租關係時,咸都在冬至這一天,當場更換新舊佃租戶。另,有關田地的買賣,亦都是在八月十五日交定金,而等到冬至這一天完成簽約手續。
十二月十六日:
   尾牙。商家每月初二、十六日,都要做牙,備牲醴,祭拜福德正神,並乘機犒賞職工。而此俗實屬農業社會的殘俗。十二月十六日之打牙祭,實是此年中最後一次做牙,故謂之尾牙。牙祭的由來;古代農業社會中,人們咸以墟集,為其做買賣的地方。某一定大小的地區,構成墟集設立之巡迥週期。按例每月朔日、望日集合在一特定市鎮,進行較大型的交易活動,謂之「互市」。互市前,商家先拜「土地」,祈生意興隆,財利大發。並設宴招待職工和主顧,藉以連絡顧主感情及慰勞職工辛勞,此之謂「互祭」,後訛傳為「牙祭」。今日,本鎮商家備牲醴,祭土地公,因土地公是商戶守護神﹝行神﹞。另在商家門口,供五味碗,祭地基主,燒經衣、銀紙,以祭家宅孤魂,祈福降安。一般住家,亦於尾牙一家團圓「食尾牙」。此日,特製潤餅為食物,極富鄉土氣味,美味可口。商家做尾牙,主為求保祐新年利市,較之一般住家更盛大。牲醴中必備雄雞,以象徵生意昌盛。是夜,大宴職工,以犒平日之辛勞,惟對欲解雇者,有一習俗,即於餐宴時,將雞頭置向該人,受者自明主人意,自動離職,省卻一番口舌。此俗承傳久矣,為尾牙的趣俗之一。
十二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
   俗稱過年、辭歲、圍爐。是即除夕。其行事如下:
   ﹝一﹞送年:除夕前數日,親朋好友間,相互饋贈禮物,所送物品包括:臘味、火腿、水果、糖果等應景禮品。閩籍移民常以年粿﹝甜粿﹞相贈親友。唯,若當年親戚家中,發生不幸事件,習俗上,家中不做年糕,通常由嫁出的女兒代做贈送之。受贈年糕者,常以柑橘、糖果還禮。
   ﹝二﹞辭年:除夕當天,家家戶戶舉行大掃除,衣服、器物、屋內屋外務求整齊清潔。門上則貼上紅紙春聯、門神、招財進寶等,一切準備妥當後,全家老幼,沐浴更衣,以示除舊佈新意。是日下午,敬奉牲醴,祀神祭祖,是謂「辭年」。神位,公媽靈前,堆壘柑塔,供年糕、春飯﹝飯上插春仔花或飯春花,因「春」諧音「剩」,取「歲有餘糧,年年食不盡」之吉意﹞、糕塔、糖果碗、壓桌錢等供品。藉以感謝一年來,受其庇護,全家平安,事業順利,並祈新年多福。
   ﹝三﹞圍爐:辭年祭儀完成後,全家齊聚,行大年夜之辭年聚食,俗稱「圍爐」。一家人圍桌而食,桌下置一火爐,爐之四周,置錢多枚,即爐畔環錢。圍爐,一家大小,不分主佣,均應團聚為吉祥,即使,因工作而身居異鄉者,亦必返家團圓。俗信,圍爐聚食年夜飯,應費時慢食,取意長久。圍爐席上,所備菜餚,各有吉意,如長年菜取意長壽,菜取意長久,魚丸、蝦丸、肉丸取意三元及第和團圓之意,菜頭﹝蘿蔔﹞諧音綵頭,取意好彩頭之吉意,全雞取雞家諧音,俗謂「食雞起家」,均為吉祥食物。如果有家人出遠門,不能即時趕回參加圍爐時,席上要空出一席,備一份碗筷,置其舊衣於坐位上,表示家人的懷念。
   ﹝四﹞分壓歲錢:圍爐聚食後,長輩或家長,以壓歲錢的紅包,分賜未婚子女和婦女,俗稱「壓袋子」。一方面博取兒女之歡心,一方面避免小孩子們新年時吵鬧乞零用錢,此俗信為不祥之舉動。
﹝五﹞守歲:分罷壓歲錢,闔家圍坐爐邊,談笑歡娛,通霄達旦,等待元旦天明,此稱「守歲」。當夜,家中燈火通明,俗信守歲可使父母長壽,故此夜,又稱「長壽夜」。
   ﹝六﹞送作堆:除夕習俗中,有一較特殊者,即送作堆。本鎮早年為農業社會,為充裕耕作勞力及節省鉅額的聘金,童養媳的習俗相當風行。傳統上,在除夕夜,讓收養多年的媳婦仔,正式地,嫁給自已的兒子,即俗稱之「送作堆」。儀式相當簡單,當圍爐後,老人家就囑咐兩人雙雙進入洞房,正式結成夫妻。何以多喜選除夕夜,舉行送作堆的儀式,主要,是因為除夕乃在十二月廿四日送神數天後,百無禁忌,乘此時舉行婚禮,可免去擇日、禁忌、凶吉等儀。﹝註一二﹞

第二節 祀典

   在農業社會中,影響人們生活最大的宗教信仰行為,除歲時節俗外,要算傳統神佛道之信仰、寺廟主祭神的祭祀大典。本鎮住民所供奉的神祇,種類繁多。即使對同一神佛的祭典,舉行的日期,也因個案而有所不同。例如福德正神﹝土地公﹞的祭拜,在過去,通常伴隨著地方性的平安戲﹝酬神戲﹞,而輪流舉辦祭典,藉以增加人際互動的頻率,並為終日辛勞的農人們,提供較多的娛樂活動和休憩。但因頻頻舉辦祭典,相互邀約,鋪張宴飲,民力耗費頗鉅。因而加以改進,或選在二月初二,或選在八月十五、十六日。各寺廟祀典日的擇定,大致有三個依據:﹝一﹞寺廟主祭神祇的誕辰日,﹝二﹞寺廟創建之紀念日,﹝三﹞配合地方上的行事曆而鑒定適當日期。﹝註一三﹞茲將本鎮寺廟祭典日,按農曆月、日、神祇別,介紹於下,至於祭祀禮儀,本鎮志宗教篇已述,為免重覆,予以省略:
正月:
   初九:玉皇大帝生日,洛泉星四平街玉皇殿行之。
   十七日:王勳千歲生日,福興里鎮南路福興宮行之。
   廿四日:福德正神生日,興仁里沙田路善與廟行之。
二月:
   二日:祀福德正神,舉行者有美仁里中正街福利宮、鹿寮福德祠、鹿寮安利福德祠、興仁里沙田路福安宮。是日又為順興公生日,沙田路永和巷順興宮於是日舉行祀典。
   十五日:包府千歲生日,斗抵里太平路造安宮行祀典。
   十九日:祀觀世音菩薩,六路里中棲路蓮山蘆文岩、中棲路萬聖紫竹寺行祀典。
三月:
   初三:祀玄天上帝,南勢里南陽路慶安宮、中棲路祿清宮舉行之。
   十五日:祀保生大帝,埔子里保順路保安宮、西勢里中清路慶安宮舉行之。
   廿三日:天上聖母,即媽祖生日,舉行者有清泉里和平街朝興宮、埔子里保順路永安宮、竹林里中山路紫雲宮。
   初八:佛誕節,釋迦牟尼佛生日,舉行者有沙鹿里中正街天元禪寺、鹿寮里中山路碧蓮寺。
   十二日:祀蘇府王爺,行之者為鹿寮里中山路巡安宮。
六月:
   十九日:祀觀世音菩薩,中棲路萬聖紫竹寺行之。又有祀釋迦牟尼佛者,福興里鎮南路善德寺行之。
   廿四日:祀關聖帝君,舉行的有鹿峰里中山路義聖宮、南勢里南陽路關帝廟。
七月:
   初一:祀釋迦牟尼,行之者竹林里中山路竹林禪寺。又有祀李王爺,行之者埔子里屏西路慶安官。
   十八日:祀瑤池金母,舉行的是犁分里七賢南路七賢慈惠堂。
八月:
   十五日:祀福德正神,舉行的有居仁里中山路福德祠、美仁里中正街福利宮、鹿寮里鹿寮福德祠、鹿寮安利福德祠、鹿峰里中山路田美福德祠、鹿峰里星河路民峰福德祠、鹿峰里星河路鹿興福德祠。又祀金府千歲,舉行的是興仁里斗潭路永安宮。
   十六日:祀福德正神,行之者興仁里沙田路福安宮;又有祀順興公,舉行的是沙田路永和巷順興宮。
   廿二日:祀廣澤尊王,舉行的有竹林里中山路保安宮、公明里中清路保安宮、清泉里東海路保安宮、鹿寮里金星巷護安宮。
   廿五日:祀朱府千歲,舉行的有斗抵里斗潭路保寧宮。
九月:
   初七:祀玄天上帝,舉行的有犁分里七賢南路崇寧宮。
   初八:祀玄天上帝,舉行的有福興里鎮南路玄聖宮。
   十五日:祀觀世音菩薩,舉行的有中棲路萬聖紫竹寺。
十月:
廿三日:祀青山璽安尊王,北勢里東晉路青山宮行之。
廿五日:祀三山國王,沙鹿里四平街保安宮行之。
十一月:
   初一:祀蘇府王爺,舉行的有晉江里東晉路蘇府王爺廟。

註一: 以上參見詹德隆,《台北府志》,台北市文獻會,民七七年六月,卷四社會志風俗
篇,頁1;李汝和,《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文獻會,民六一年十二月,卷二人民
志禮俗篇,頁1;曾振名,《台中縣志》,台中縣政府,民七八年九月,卷二位民
志第三冊禮俗篇,頁2~3。
註二: 曾振名,《台中縣志》,台中縣政府,民七八年九月,卷二住民志第三冊同冑篇
云:「據清光緒三十一年日總督府《臨時台灣戶口調查集》計沙轆社─男十人女九
人,計十九人。」頁209。此為二十世紀初葉本鎮平埔族人的人口數。至於清初
的人口數亦不多。
此可由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卷六番俗六考之所云得知:「沙轆番原有數百人,為
最盛,後為劉國軒殺戮殆盡,只餘六人,潛匿海口;今生齒又百余人。」﹝台灣大
通書局,頁128﹞。
註三: 連橫,《台灣通史》,台北眾文圖書公司,民六七年二月,卷二三風俗志,頁67
5~676。
註四: 曾振名,《台中縣志》,台中縣政府,民七八年九月,卷二住民志第三冊禮俗
篇,頁20。
註五: 廖漢臣,《台灣的年節》,台灣省文獻會,民六二年四月,頁12~13。
註六: 林衡道,《台灣的歷史與民俗》,台北青文,民五四年,頁135。
註七: 周璽,《彰化縣志》,《台灣文獻叢刊第156種,台北台銀,民國五一年十一
月,卷九風俗志,頁286。
註八: 同註六。
註九: 廖漢臣,前引書,頁25~27。
註一○: 林衡道,前引書,頁138。
註一一: 同註七。
註一二: 以上參閱曾振名,《台中縣志》,台中縣政府,民國七八年九月,卷二住民篇第三
冊禮俗篇,頁20~53。
註一三: 同上,頁5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2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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