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臺中市政府111年12月23日府授人考字第1110347918號函發布修正,並即日起生效。 二、檢附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及全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