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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請農民施肥時使用腐熟完全堆肥或市售合格肥料施肥,並妥善貯放肥料產品及防範異味產生,避免不當施肥引起空氣污染。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9日1999話務中心案件交辦單辦理。
二、 鑑於近期民眾頻繁陳情住家附近農地或菜園使用廚餘堆肥及肥料飄散異味,影響居住及空氣品質,請貴單位協助輔導農民改善:
(一) 堆肥應先經完全腐熟程序後始能施用或改用市售合格肥料,並妥善保管肥料產品以防範異味產生。
(二) 有關堆肥腐熟程序相關資訊,可逕諮詢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電話:04-8523101)提供協助。
(三) 農民購買或施用肥料務必遵循肥料管理法相關規定,並善用農業部農糧署「肥料廠牌查詢」系統,選用具有效登記證之合格肥料產品。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12
  • 發布日期: 2025-09-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