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內政部為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暨滿足替代役需用機關一般替代役人力需求,爰辦理「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甄選作業」。 |
| 二、 | 受理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
| 三、 | 申請類別:本次申請僅受理「一般資格」申請,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
| 四、 | 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
| (一) | 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
| (二) | 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6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
| (三) | 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如附表)。 |
| 五、 | 申請期間:自115年7月16日(星期四)9 時起至115年11月20日(星期五)17時止。 |
| 六、 | 錄取名額:3,200 名 |
| 七、 | 入營時間:115年10月至115年12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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