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中市沙鹿區南勢活動中心因抗震能力不足及使用年限已短,經台中市財政局同意報廢核備在案,預計主動出資改造建築物作業相關費用,建築物殘料處分收益由捐贈者繳入本所代收款專戶,再請參謀收款專戶,再請參謀辦公室開立於115年
二、捐贈者基本資料:
(一) 轉讓人名稱:壬癸企業有限公司、餘曉嵐建築事務所。
(二) 轉讓日期:114年10月15日
(三) 轉讓用途及金額:
- 壬癸企業有限公司:建築物工程費估計新台幣175萬6,000元整。
- 餘曉嵐建築師事務所:建築物工程設計、監造費估計新台幣10萬元整建。
一、台中市沙鹿區南勢活動中心因抗震能力不足及使用年限已短,經台中市財政局同意報廢核備在案,預計主動出資改造建築物作業相關費用,建築物殘料處分收益由捐贈者繳入本所代收款專戶,再請參謀收款專戶,再請參謀辦公室開立於115年
二、捐贈者基本資料:
(一) 轉讓人名稱:壬癸企業有限公司、餘曉嵐建築事務所。
(二) 轉讓日期:114年10月15日
(三) 轉讓用途及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