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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如果市家庭收入較低者,政府是否會提高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標準為何?

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其補助標準可分為二類: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自付30%(439元),政府補助70%(1024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自付45%(658元),政府補助55%(805元)。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18
  • 發布日期: 2012-07-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