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沙鹿鎮志 > 地理篇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自然災害

 

第七章 自然災害

第一節 震災

  台灣島位於西太平洋地震帶上,經常發生地震,造成災害。本鎮在地質構造上的特色之一,即是有四段活斷層之分布,活斷層即活動斷層,是自第四紀形成以來,一直在活動,且它會受各次地震的影響而活動的斷層。因此若在本鎮附近有強烈地震發生,則在斷層線附近必會產生重大的地震災害,造成龐大的損失。茲就清代、日治時期及民國時期三階段分別敘述之。

一、清代之震災

  台灣島使用科學儀器觀測地震,始自日治時期,即清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十二月,在此之前,有關地震之記錄,僅能求諸於地方志書及筆記文獻。此等文獻缺乏時間上的連續性,且涵括的是廣域的範圍,並無明確的災區記載,因此我們僅能由已知中部地方釀成災害之地震次數,推知本鎮可能發生地震的次數有十四次﹝表7-1 清代臺灣中部震災﹞,至於是否在本鎮造戚重大災害,有明確官方報告者僅其二:

  1. 軍機檔,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十一日,閩浙總督劉韻珂題奏:「竊據台灣府彰化縣黃開基奏稱:『該縣地方於本年正月廿六日午刻突然地震,聲勢迅烈,焂然之間屋瓦飛騰,牆垣動搖,官民人等趕赴空地躲避,幸免覆壓,其地勢偪窄,並無空隙,各處亦有不及逃避之人。逾時震止,該縣查勘衙署、城垣、食廒、監獄、營汎、兵房暨各祠廟,多有倒壞。城內及附近城外居民震塌房屋二十餘,壓斃大小男婦一十二名口,又馳赴各鄉逐一履勘,彰屬地方共十三保半,內束保,猶頭保被震最重,大肚保、燕霧保、南北頭保、半線保次之。共震塌民房四千二百餘戶,壓斃大小男婦三百六十八名口,其被壓受傷者為數甚多‥‥。』」
  2. 清代地震檔案史料,「台灣總兵官呂恆安等摺」﹝道光廿八年十二月十五日﹞:「‥‥道光廿八年十一月初八日辰刻,同時地震,內惟彰化,鹿港情形較重。倒坍房屋、傷斃人口,為數甚多。......統計被震各處內,惟彰化、鹿港為最重,嘉義次之;而彰化、鹿港所屬共十三保,又惟彰化之大肚上中下,大武郡東西、燕霧上下,南北投等四保、鹿港之馬芝遴、半線等二保為最重,其餘各保又次‥‥。」

  報告中的大肚保即是本鎮所隸屬之行政區,因此我們可以確知在道光二十五年和二十八年本鎮曾有大地震發生,並在本鎮造成災害,而道光二十八年的那次地震災害則極為嚴重。

二、日治時期及民國時期之震災

  日本殖民地政府於民國九年﹝明治三十五年,一九○二年﹞成立台中地震觀測站,此後台灣中部地區才有確實之地震觀測紀錄可考。
  雖然在整個台灣地區而言,台中地方的地震頻率並不高,然而在此一時期台中地區總計一百二十四次有感地震中,對本鎮有重大影響者五次﹝表7-2 台中沙鹿地區日治時期災害地震﹞,其中造成最大災害者,厥為民國二十四年﹝昭和十年﹞的「台中大地震」。根據台中測候所之紀錄,本次地震發生於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六時二分三十八秒,震央在關刀山南南東約三公里的大安溪中游﹝24.3ºNl20.8ºE﹞處,震源極淺,估計在十公里之內,伴隨有地嗚、斷層、山崩和噴池等現象發生。本鎮沙鹿、公館二地與鄰近的清水、梧棲和大肚的震度皆屬強震,此次造成東北東走向的屯子腳地震斷層,由苗栗縣十分經后里台地泰安北方的枕頭山、屯子腳、舊社,斜斷大甲溪、經新庄子和金瓜山東南麓,延伸到本鎮公館,全長約十二公里。在鹿寮附近有小陷落。
  自發生本震後,餘震一直持續到七月十七日始平息,範圍大致從新竹風山溪流域至大肚溪流域,半徑50公里的地域,震央較接近本鎮的有四月二十一日六時五十九分在大甲溪下游和五月二十日十六時二十九分、六月七日十時五十一分在梧棲附近等,共三次。
  根據日本警察機關之調查本次災害以沿斷層線地帶最嚴重,在斷層線上的公館和西側的西勢寮二地,受害情況自然嚴重,復以本鎮西部台地和平原接觸地帶有三段活斷層通過,因此在鹿峰、鹿寮、竹林、犁份、居仁、洛泉、沙鹿、美仁、興仁、興安以及斗抵等里,也有嚴重災害,特別是沙鹿街住屋最密集,故損傷也最慘重。總計此次地震全鎮人員死亡三十六人,重傷四十九人,輕傷一百九十人。住家全毀二百六十九戶,半毀三百八十五戶,大損害四百零一戶,小損七百十四戶房;非住家房屋全毀五十五棟,半毀二十七棟,大損二十四棟,小損二十八棟。農作物、農家畜舍、家畜、家禽,以及各聚落人屋之受害情況則詳如下表﹝表7-3 沙鹿鎮「台中大地震」人屋災害統計、表7-4 沙鹿鎮「台中大地震」農業受害統計﹞。
  此外在公共設施方面,如五福圳之水利設施也蒙受損害,本鎮也有橋樑一處破損,縱貫鐵路在沙鹿和龍井之間鐵軌扭曲﹝或路線下陷﹞,至於輕便鐵路及糖廠之鐵道亦都蒙受損害。由下面六張地震發生後所拍攝下來的像片(圖7-1~7-6),可見當年本鎮市街受損的嚴重程度。
  自民國34年迄今,台灣省所發生較大規模地震,除52年2月13日和55年3月13日兩次,台中震度分別為三級和四級,在橫貫公路造成山崩和塌方外,包括本鎮在內的其他地區均無大影響。

第二節 風災及水災 

  在台灣地區之自然災害中,堪與地震相提並論者數颱風災害,颱風過後常帶來豪雨導致水災,造威嚴重破壞,故將風災水災一併紀錄。

一、清代之風災及水災

  清代地方志書及其他書籍所紀錄的風災水害資料,涵蓋地域甚廣,其中與本鎮及附近有關之記載僅三則:

  1. 乾隆十三年七月二日半夜至下午五、六時﹝一七四八年七月廿六、廿七日﹞:清高宗實錄,乾隆十三年癸未條:「又諭:台灣府屬之彰化縣,七月初二夜半,狂風大雨。初三日水勢驟漲,城內水深數尺,倒壞民房三百數十間,附近大肚溪一帶村莊,盡行衝淹。因發蛟水勢驟勇,堤防不及,受災甚重。........」
  2. 嘉慶二年八月廿八、廿九日﹝一七九七年十月十七、十八日﹞:明清史料﹝戊編第九本﹞,福建水師提督等奏摺:「.........彰化縣大肚保等鄉其災戶一萬九千一百二十戶,內大口四萬七百零一口,小口三萬三千一百口,.............」
  3. 光緒十六年六月初六日﹝一八九○年七月廿二日﹞:劉銘傳撫台前後檔案,台南府轉行藩司沈應奎等會報各地遭風被水情形詳稿:「‥‥台灣府屬之台灣﹝註3﹞、彰化、雲林各縣於六日同時遭風。................此次颱風遍起,無不兇猛,旦風息後,雨尚如注,有五、六日始止者,以致後山積水湧發。..........近內山各處‥‥如台灣府屬之台灣、雲林、苗栗各縣,台南府屬之嘉義、風山、恆春各縣‥‥低處積水高至大餘,間有村舍沖成溪道者,沙石隨水滾流,沖壓田園不少,人口亦有傷斃。.............」

二、日治時期之風災水災

  日治時期通過台灣中部的颱風有十八次,其中有災害紀錄者十二次。然而也有颱風不通過中部,台中卻成為該次颱風的暴風中最大雨量地區的共十六次,有災害紀錄者十一次﹝表7-5台中地區日治時期災害颱風狀況及災情統計﹞。
  我們由上述二十三次台灣中部地區可能產生災害的颱風中心速度、通過地區和台中的降雨量多寡,約略可以判斷出可能在本鎮造成水災的是光緒二十四年﹝明治31年,一八九八年﹞八月六日、民國八年﹝昭和四年,一九二九年﹞八月十一日和民國二十一年﹝昭和七年,一九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等三次颱風。而以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八月六日通過台灣北部海上的颱風造成的水災最嚴重。台中在八月五日到八日卻因而降下八百二十一公厘的雨量,導致大肚溪改道,塗葛掘﹝又名水裡港,今龍井鄉麗水村﹞淤淺,當地頭湖庄市肆及良田化為大肚溪河床,而原由該港出入之船隻復改由梧棲港進出另旱溪亦改道,厥後仍還故道。龍井、梧棲咒遭水害、本鎮低窪地區自不可免於此次的中部大水災。
  可能使本鎮遭受風害的颱風也有三次:風速最強的是光緒三十一年﹝明治三十八年,一九○五年﹞六月八日,其中心風速每小時達三十公里,造成台中州各地住屋全倒五千五百六十七戶,半倒八千零五十四戶,溺死一百四十八人,傷十餘人,牛、豬、羊死畜一百七十三頭﹝俊傑,古偉瀛一九九○年﹞。其次是民國三年﹝大正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七日和民國八年﹝大正八年,一九一九年﹞八月二十五日的二次颱風,中心風速均為每小時二十四公里。此外民國元年﹝大正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六日的颱風,沙轆支廳住家全倒二百五十四戶,半倒三百六十六戶﹝黃俊傑、古偉瀛,一九九○年﹞。

三、光復後之風災水災

  本鎮光復以來最嚴重的三次水災,都發生於光復之後到民國五十年這一階段。

  1. 八七水災: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七日午夜,由於熱帶低氣壓發生及西南季風盛行時期,加以地形影響等多重因素,形成強烈的對流雨、氣旋雨、鋒面雨和地形雨的混合雨型﹝陳正祥,一九六○﹞,造成豪雨持續時間特長,雷電連續四-五小時不斷,致災區遍及台灣中南部另本鎮附近的台中、豐原,僅八月七日一天的雨量即超過五百公厘。此次水災,本鎮一人重傷,房屋全倒九十一戶,半倒一百九十五戶,災民達二千零七十四人。
    災後發放的救濟金為十七萬三千九百零五元,並重建竹林溪的圳堤。
  2. 雪莉颱風:民國四十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本鎮一人重傷,房屋合倒四十一戶,半倒一百二十九戶,發放的救濟金為四萬六千五百元。
  3. 葛樂禮颱風:民國五十二年九月十一日,本鎮房屋全倒一戶,半倒二十四戶,發放救濟金五千二百元。

  五十二年的葛樂禮颱風之後,雖有颱風多次來襲,但除了五十八年的艾爾西颱風外,造成的損失智不大﹝表7-6 沙鹿鎮歷來因災害房屋倒塌數﹞。

第三節 旱災 

  簡單說,乾旱是因雨水匱乏所致,也就是現有水源不足以順利供應現有民生設施和農作物之需,所發生之缺水現象。若缺水時間延長,則會造成旱害。
  台灣的乾旱程度,是以嘉南平原為申心,向南北遞減,本鎮雖不在台灣之乾旱中心,但因年雨量較少,秋冬土壤水不足時間約有三個月之久,地表水源少,加上台地地形地下水位極低,因此歷年當乾旱持續時,便易造成災害。
  從清代歷來有關台灣中部地區之旱災記載中,顯示旱災多發生於春、秋二季。自康熙四十四年至光緒二十年的紀錄共十九則﹝表7-7 清代台灣中部地區旱災﹞,其中清楚記載有關本鎮者僅其一。即光緒二十年九月的五福圳結狀諭示牌:「本年亢旱,台灣縣大肚堡之人循照舊章程,朴子離地方決三分之水。」
  日治時期以後,始有氣象觀測資料可資了解台灣的旱災狀況。我國中央氣象局的乾旱定義是:凡二十日以上連續無可量計之降水紀錄者,謂之乾旱,因此我們可由鄰近沙鹿的測站測得的最大連續缺雨日數,得知沙鹿的乾旱狀況。

  沙鹿附近的大肚和台中,歷來連續缺雨日數較常發生者,為二十多天和三十多天,而最多可連續缺雨達一百四十多天﹝表7-8沙鹿鄰近地區歷來乾旱次數﹞。在日治時期,最嚴重的一次乾旱是發生在民國十七年﹝昭和三年﹞,此外民國二十二年和三十二﹝昭和八年和十八年﹞都有較長的乾旱期。

  台灣光復初期,也有三次嚴重的乾旱,即民國三十四年、三十五年和四十三年,連續缺雨日數都在一百四十天以上﹝表7-9 沙鹿鄰近地區歷來乾旱最多缺雨日數﹞。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