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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治後行政區劃沿革

        本鎮開拓經過,以及漢人社會之形成等均於開拓志中敘及,本志主要討論行政區劃沿革、地名探源、及各里概況等章,以究明本鎮變遷之一斑。

第一章 設置後行政區劃沿革

        本鎮行政區劃之演變,荷據時期,尚遑論及。明鄭復台後,則先後隸天興縣及天興州。清代以降,初隸諸羅縣,復改隸彰化縣,台灣建省後,則歸台灣府台灣縣轄管。至日據之前,未再更迭。日人據台五十一年期間,行政區劃屢經變革, 迨至大正九年﹝民國九年,一九二○﹞,地方官制調整後,本鎮轄域大致與現今相若。初設沙鹿庄,後昇格為街。此外,較值得稱述者,明治三十八年﹝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至大正九年間,本鎮一度為台中廳轄沙轆支廳廳治所在地。民國三十四年,台灣重歸祖國懷抱,本鎮即改稱今名,隸台中縣管轄,域區不變,僅鄰里調整。截至八十一年底,計轄二十里,三八三鄰。茲就明鄭、清代、日據、及光復迄今等四階段之行政區劃變遷分述於下:

第一節 明鄭時代之行政區劃


        早在漢人移居本鎮之前,屬於平埔族一支之拍瀑拉族﹝Papora﹞即已活動其間﹝註一﹞。以狩獵為主,兼營簡單之農業生產,以及捕撈活動。明天啟四年﹝一六二四﹞荷蘭人佔據台江﹝今台南﹞。兩年之後,西班牙人繼而佔領雞籠﹝今基隆﹞、淡水一帶。即至崇禎十五年﹝一六四二﹞,西班牙人退出台灣,荷蘭人遂控制全台。其時,荷人據台目的,主要乃從事傳教事業與商業活動,對土著除武力征服外,亦施以教化,以遂行其商業利益之鞏固。其方式即將全台村落「番社」分為北部、南部、淡水、卑南等四地方集會區﹝註二﹞。本鎮境內沙輾社﹝Salach﹞屬北部集會區﹝註三﹞。據永曆四年﹝一六五○﹞戶口調查,計有三○戶,一○六人﹝註四﹞。

        明永曆十五年底﹝清順治十八年,一六六二﹞,鄭成功匡復台灣,實施郡縣制度,全台設一府二縣,以赤崁樓為承天府,劃新港溪為界,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萬年縣。本鎮隸天興縣﹝註五﹞。永曆十八年﹝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鄭經嗣立,昇天興、萬年二縣為州。本鎮改屬天興州轄域﹝註六﹞。另參見(表一~一明鄭時代臺灣行政區劃健置沿革表)。

第二節 清代之行政區劃

        清代本鎮之行政區劃,自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設治,至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割台為止,其間凡二百十二年,先後隸諸羅縣、彰化縣、及台灣縣轄管,茲依上述三個時期分述於下:

一、諸羅縣轄時期

        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清廷依施琅之議,將台灣納入版圖,於全台設一府三縣,即全台為台灣府,改天興州為諸羅縣,分萬年州為台灣縣及鳳山縣﹝註七﹞。本鎮即歸諸羅縣管轄。其時,沙轆社「番」最盛,漢人僅零星入墾。

二、彰化縣轄時期

        迨雍正元年﹝一七二三﹞,清廷有見於台灣北路遼闊,治理難艱;加以漢人移墾日眾,乃於原諸羅縣轄境,劃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及淡水廳﹝註八﹞。本鎮則政隸彰化縣。直到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台灣建省止,行政區劃未曾變動,其時拓墾日有進展,街莊增加甚為迅速。乾隆初年,即有「沙轆莊」形成﹝註九﹞。二十九年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並見「沙轆街」﹝註十﹞。即至道光年間,轄境內有西勢寮、公館莊、沙轆莊、竹林莊、犁份莊、斗衣莊﹝斗抵莊?﹞、埔尾莊、六路厝、埔仔莊、麻園車埔、三塊厝仔、鹿仔港寮等街莊﹝註十一﹞。並設有沙轆塘,兵房三間,戰守兵五名﹝註十二﹞。又,屬平埔族之「沙轆社」則改稱為「遷善社」﹝註十三﹞。

三、台灣縣轄時期

        光緒十一年﹝一八八五﹞,台灣建省,劉銘傳為首任福建台灣巡撫。劉氏主政時期,銳意建設台灣。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大幅調整行政區域,將全台劃分為三府、一直轄州、十一縣、三廳。台灣中路增設台灣府,原台灣府改稱台南府、台灣縣改稱安平縣,台北府不變。本鎮則歸台灣府台灣縣轄管之大肚中堡及大肚上堡一部﹝註十四﹞。

        有關清代之行政區劃演變詳見(表一~二清代以前本鎮行政區劃沿革表、一~三清代臺灣行政區劃建置沿革表)

第三節 日據時代之行政區劃

        日人據台五十一年間,本鎮行政區劃,幾經變遷,迨至大正九年﹝民國九年,一九二○﹞,改稱沙鹿庄﹝街﹞隸台中州大甲郡轄,即未再更動。其間曾歷縣轄﹝一度屬民政支部轄﹞、廳轄、及州郡轄等三個時期,茲分別述敘於下:

一、縣轄時期

        日據之初,明治二十八年﹝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六月,全台置三縣一廳。本鎮隸台灣縣轄大肚中堡及大肚上堡一部。惟此一行政制度,除台北縣外,中南部及澎湖等地均未付實行﹝註十五﹞。同年八月,改設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本鎮改屬台灣民政支部轄大肚中堡及大肚上堡一部﹝註十六﹞。    

        明治二十九年﹝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三月,日人復行民政,重新調整地方行政區域。 本鎮改隸台中縣直轄大肚中堡,及大肚上堡一部。轄域內計有沙轆街、社口庄、埔尾庄、斗抵庄、潭仔墘福興庄、竹林庄、紅毛井庄、竹林犁份庄、晉江庄、北勢頭庄、三角仔庄、過洋仔庄、三塊厝仔庄、北勢坑庄、南勢坑庄、六路厝庄、埔仔庄、鹿仔港庄﹝以上屬大肚上中堡﹞、西勢芳庄、公館庄、及鹿庄﹝以上屬大肚上堡﹞等二十一街庄﹝註十七﹞。據是年九月戶口調查,本鎮計有一、五五三戶,八、七九九人見(表一~四明治二十九年(光緒二十二年,一八九六)本鎮管內各街庒戶口數﹞。

        明治三十年﹝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五月,總督乃木希典以勒令第一五二號公布台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全省設六縣、三廳,縣、廳下設辨務署。本鎮隸屬台中縣大肚辨務署轄大肚中堡,及牛罵頭辨務署轄大肚上堡一部﹝註十八﹞。

   明治三十一年﹝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六月,復調整地方官制,全省設三縣、四廳,本鎮仍隸台中縣,惟改屬梧棲港辨務署之大肚及牛罵頭支署轄區﹝註十九﹞。

        明治三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一八九九﹞九月,梧棲港辨務署裁撤,本鎮改隸台中辨務署轄大肚中堡,及大肚上堡一部﹝註二十﹞。


二、廳轄時期

        明治三十四年﹝光緒二十七年,一九○一﹞十一月,總督兒玉源太郎以總督府、縣廳、辨務署三級制,行政欠靈活,乃廢縣、辨務署,全台設二十廳,廳下設支廳。本鎮初隸台中廳轄塗葛堀、及牛罵頭支廳﹝註二十一﹞。三十八年﹝光緒三十一年,一九○五﹞三月,上述二支廳廢,轄域改置沙轆支廳,廳署設於本鎮沙轆街﹝註二十二﹞。  明治四十二年﹝宣統六年,一九○九﹞十月,全台二十廳撤併為十二廳。本鎮仍隸台中廳沙轆支廳。轄域分屬沙轆區﹝沙轆、竹林、北勢坑、南勢坑等庄﹞,公館庄﹝公館、西勢等庄﹞,以及牛罵頭區﹝鹿庄﹞等﹝註二十三﹞。又,沙轆區所轄沙轆庄﹝內含社口、沙轆、斗抵、潭仔墘等﹞、竹林庄﹝內含竹林、犁份、紅毛井等﹞、北勢坑庄﹝內含北勢坑、車埔、北勢頭、六路厝、過洋仔、晉江等﹞、南勢坑庄﹝內含南勢坑、三角仔、崛墘、埔仔、鹿仔港、三塊厝仔等﹞。北勢坑庄及南勢坑庄所轄各聚落即昔人所謂「園十二庄」﹝註二十四﹞。

三、州、郡轄時期

        大正九年﹝民國九年、一九二○﹞七月,地方官制大幅調整,廢廳置州,廢支廳改置郡、市,廢區、堡、里、澳、鄉改設街、庄,街、庄、社改為大字,土名改為字。本鎮隸台中州大甲郡轄沙鹿庄。轄域內有沙鹿﹝沙鹿、斗抵、潭仔墘等字﹞、竹林﹝竹林、犁分等字﹞、鹿寮、南勢坑﹝南勢坑、埔子等字﹞、北勢坑﹝北勢坑、六路厝等字﹞、公館、西勢等七大字﹝註二十五﹞。昭和十三年﹝民國二十七年,一九三八﹞二月,基於發展需要,昇格為沙鹿街,轄域不變﹝註二十六﹞。迄至光復之前,未再變動。

        有關日據時代之行政區劃演變詳參(表一~五日據時期本鎮行政區劃變遷一覽表、表一~六日據時代臺灣行政區劃建置沿革表)。

第四節 光復迄今之行政區劃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廿五日,台灣重歸祖國懷抱,十二月六日,政府公佈「台灣省省轄市組織暫行規程」,十一日,復公佈「台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據之重行劃分行政區域,原台中州析分為台中縣、台中市及彰化市。台中縣下共設十一區,原大甲郡改為大甲區,本鎮隨之改為台中縣大甲區沙鹿鎮,屬二級鄉鎮﹝註二十七﹞。三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區域調整,區署撤銷,本鎮隸屬於台中縣,鎮公所設於興仁里。

        民國四十年八月底,本鎮計轄居仁、洛泉、沙鹿、美仁、興仁、斗抵、鹿峰、鹿寮、竹林、犁分、福興、北勢、東勢、晉江、六路、南勢、埔子、三鹿、公明、公館、西勢等二十一里。

        民國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公館里改名為清泉里。六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鄰里復行調整,東勢、北勢二里合併為北勢里,廢東勢里;三鹿、埔子二里合併為埔子里,廢三鹿里。又,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一日,興仁里析分為興仁、興安等二里。本鎮現轄二十里,三八三鄰。

        光復迄今本鎮行政區劃之演變情形詳參(表一~七本鎮疆域沿革表、一~八本鎮行政區劃演變表、一~九光復初期臺中縣行政區劃沿革表、一~十光復後臺灣省行政區建置沿革表)。

 

註一:

中村孝志,蘭人時代蕃社戶口表,「南方士俗」,第四卷第一號,一九三六,頁四二至五九。

註二:

中村孝志,蘭人時代蕃社戶口表,「南方士俗」,第四卷第一號,一九三六,頁五八。

註三:

同前註;村落譯名參閱張耀錡,平埔族社名對照表,「文獻專刊」,第二卷第一、二期另冊,民國四十年五月。

註四:

中村孝志,蘭人時代蕃社戶口表,「南方士俗」,第四卷第一號,一九三六,頁四九。

註五:

王世慶,「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七,政治志,建置治革篇,台中,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八十年六月,頁十三。

註六:

同前註,頁十八。

註七:

高拱乾,「台灣府志」,台灣文獻叢刊第六五種﹝以下簡稱台文叢﹞,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四十九年,卷一,封域志,頁五~六。

註八:

周璽,「彰化縣志」,台文叢第一五六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五十一年,卷一,封域志,頁二。

註九:

劉良璧,「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台文叢第七四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五十年,卷五,城池,頁七九。

註十:

余文儀,「續修台灣府志」,台文叢第一二一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五十一年,卷二,規制,頁八九。

註十一:

周璽,前引書,卷二,規制志,頁四一、四八。

註十二:

周璽,前引書,卷七,兵防制,頁一九二~三。

註十三:

劉良璧,前引書,卷五,城池,頁八二;余文儀,前引書,卷二,頁八一。

註十四:

劉銘傳,台灣郡縣添改撤裁摺,「劉壯肅公奏議」,台文叢第二七種,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四十七年,卷六,建省略,頁二八四~五。

註十五:

王世慶,前引書,頁一五八。

註十六:

王世慶,前引書,頁一五八~九。

註十七:

士尾重雄,「台灣事情一班」﹝明治三十年版﹞,中國方志叢書,台灣地區,第一一五號,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國七十四年,頁二三二~三。

註十八:

台中州,「台中州管內概況及事務提要」﹝大正七年份﹞,中國方志叢書,台灣地區,第二四三號,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國七十四年,附錄,頁一。

註十九:

同前註。

註二十:

台中州,「台中州管內概況及事務提要」﹝大正七年份﹞,頁一~二。
註二十一: 沙轆公學校,「沙轆」,手抄本,未註明出版時地,頁七;台灣總督府,「台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績提要」,第十一編,明治三十八年分,頁一六六。
註二十二: 同前註。
註二十三: 台中廳庶務課,「台中廳管內概要」,台中,台中廳,大正八年六月,頁二九。
註二十四: 沙轆公學校,前引書,頁二~三、十三。
註二十五: 篠原哲次郎,「台灣市街庄便覽」,台北,台灣日日新報社,昭和七年五月,頁一七六、一八一~二。
註二十六: 台灣總督府,「台灣總督府民政事務成績提要」,第四十四編,昭和十三年,頁一九九;台中州,「昭和十三年台中州管內概況及事務概要」,頁二三。
註二十七: 王世慶,前引書,頁三三二~三、三五一。
註二十八: 王世慶,前引書,頁三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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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2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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