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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

第三章 郵電

第一節 郵政

   我國之置郵傳命,由來頗久,原有驛遞與舖遞之分,前者係用馬匹,後者則用步役。鄭成功闢台後,因襲明制,卻又不產馬,乃僅設舖遞,「十里設一舖,每舖設舖長一名,舖兵要路十名,僻路四五名」﹝註四三﹞。清兵客台後,仿照大陸舊制,創辦舖遞,以傳遞軍書,初設於台灣、鳳山、諸羅等地,其後彰化縣、淡水廳、葛瑪蘭廳亦次第設置,本鎮附近大肚及大甲即設有。舖遞之制,於郵件傳遞雖有助益,但行之既久,管理廢弛,加以路線不段阻斷,舖兵藉故延遲,糾正不易,對於教務多未能盡其事功。同治十三年(西元一八七四年),欽差大臣沈葆禎來台督辦事務,並改革本省舖遞,將原設之舖遞改制為站書館,又稱民站,共分總站、腰站、尖站及宿站,本鎮附近大甲即甲街宿站。翌年,又在台南台北分社文報局,專司公文之傳遞,人民線建則覓長足遞送,貨交私人設立之批館代為傳達。建省初期,調整民站,全省共設三十五部,本鎮附近之牛罵頭及大甲均各設一站。光緒十四年(西元一八八八年)二月十日,台灣巡撫劉銘傳設立郵政總局於台北府城,直轄於巡撫,以帶歷來兵防管理舖遞之制,下設郵站四十一處,台北與台南兩地各設總站,從宜蘭至恆春之南北幹線郵路上,設正站十三處。本鎮附近大甲站為其中之一。除正站外,還設有腰站及傍站。晚清創設之台灣郵政,予往昔舖遞之相異,在傳遞公文外,亦收計私人郵件,一般商民,可於郵站照張購票附寄信件。可惜清代的郵誤傳遞,僅即於各大城市,偏遠如本鎮者則未能實際受惠。
   到了日據初期,兵馬倥傯,僅設野戰郵便局以備軍需,先後在各地開設軍郵機構二十二處,如位於大甲的第五野戰郵便局、台中的第十九野戰郵便局便是。當時的野戰郵便去隸屬於陸軍郵便局,註要為駐軍即日僑而設,除經營郵政儲匯等正常業務外,並陸續開辦掛號郵件與快遞業務。光緒二十二年(明治二九,西元一八九六年)陽曆元月起,除收寄軍事郵件外,又兼一般民間信件。同年四月一日起,隨著廢除軍政是行民政的改變,軍郵機構裁撤,普通郵政機構又是接續辦理郵政業務。(註四四)
本   鎮之自理郵政,肇始於光緒三十二年(明治三九年,西元一九○六年)陽曆五月二十一日牛罵頭郵便局沙鹿出張所之設立。在此之前,先由設於大甲之第五野戰郵便局掌管。改施民政之後,由業經改組的大甲二等郵便局辦理。光緒二十三年(光緒三○,西元一八九七年),牛罵頭郵便局收取所設立,本鎮郵物改歸該所管轄。茲沙鹿出張所既然成立,凡大肚中堡的沙轆庄、竹林庄、鴨母庄、山腳庄、龍木庄、井仔庄、新庄仔庄、南勢坑庄、北勢坑庄共九庄的郵務,包括儲金在內,悉規所管。宣統元年(明治四二年,西元一九○九年)陽曆十月一日,牛罵頭郵便局梧棲郵便出張所降格為郵便受取所,其轄內的大肚中保梧棲港街、大庄、南簡庄等一街二庄內入本鎮郵便出張所轄區。民國四年(大正四年,西元一九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兼掌電信電話業務,由此成為完備通信機關。同年二月二十八日,大肚郵便出張所改為無集配等三局,其原來轄有的大肚下堡全部及大肚中堡的三塊厝庄又併入,因此大肚中堡及下堡全區均屬歸屬之。民國七年(大正七年,西元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廢止牛罵頭郵便局的集配事務,本鎮郵便出張所從該局脫離出來,獨立成集配三等局,原屬牛罵頭郵便局轄區的大肚上保全部又納入本局。同時大肚郵便局又開始受理集配事務,並從本鎮郵便局撥去大肚下堡全部及大肚中堡之三塊厝庄、同仔頭庄、新庄仔庄。(註四五)
   沙轆郵便局首任局長為片山巍。片山氏是欲本廣島縣人,早期任警察官,服務於本鎮。光緒三十一年(明治三八年,西元一九○五年)始入郵便局服務。民國七年(大正七年,西元一九一八年)三月本鎮郵便局獨立時,片山氏由梧棲局轉來,擔任局長職位。其個人熱心勤勉,頗富聲譽。(註四六)
   民國三十四年(昭和二○年,西元一九四五年)台灣光復前,亦即日據時代的末任局長為馬湯恆二。(註四七)
   日據台期間,為發揮郵政功能,曾多是訂定有關郵政法規,如光緒二十一年(明治二八年,西元一八九五年)的【軍事郵便規則】、翌年的【郵電組織規程】、光緒三十年(明治三十七年,西元一九二一年)的【台灣總督府郵便去官署官制】、民國十年(大正一○年,西元一九四一年)的修訂台灣總督府交公局官制等,各法規有變化,但對職權的規定幾乎一致,是即主要掌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註四八)本鎮沙轆郵便局自創立時代的出張所乃至獨立而成郵便局,在業務上隨ˋ著社會經濟之日發達而迭有增進,就收發件及包裹而言, (表二九:民國六年及二十七年(大正六年及昭和十三,一九一七年及一九三八年)沙鹿郵便局郵件收發情形)民國六年及二十七年(大正,昭和十三、一九一七、一九三八〉沙轆郵便局信件等收發情形表(同表二九)。多少可以看出。儲金業務方面,民國六年〈大正六年,西元一九一七年〉時如(表三十:民國六年〈大正六年〉,沙轆郵便局儲金業務情形表)〈註四九〉;民國二十七年〈昭和十三年,西元一九三八年〉時則如(表三一:民國二十七年〈昭和十三年,西元一九三八年〉沙轆郵便局儲金業務情形表區域圖)〈註五○〉。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台灣光復,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於是十一月一日,在交通處之下設立郵電管理委員會,主管接收工作。為接收方便起見,舊日遞信部的設施全繼續維持原有制度,並試行郵電合辦。翌年五月五日,依交通部命令,郵政電信兩總局在台灣成立「台灣郵電管理局」,轄下設郵政處,郵電分辦,設立郵政管理局,專責辦理郵政業務,而全省各地郵局依其重要性與規模分為甲乙丙三類,實際上則分為五等級。翌年九月,郵政總局正式核定台灣郵區各郵局之等級,共分一等乙級、二等及三等三種。民國四十五年二月,二三等級開始分甲乙丙級。民國四十七年,在原三等郵制之外,添設四等局,以推展鄉村郵務。唯民國五十五年又裁撤四等局。當然,光復後的各地,除了各級郵局之外,各郵局下尚設有支局、代辦所與代售處,以推展各地郵務。(註五一)
本鎮郵局既在日據時期已設立,光復後本鎮的各項條件亦均足夠,因此不但等級不低,其轄下的支局等亦多所設立,其情況表如(表三十二:光復後沙鹿郵局等級及設施變化表)。至民國八十一年,除本局外,還設有五個支局,其電話、地址如(表三十三:民國八十一年(1992)沙鹿郵局所屬支局表)
   至於沙鹿郵局自民國三十八年起至八十年止歷年的業績(含匯兌、儲金、簡易壽險、收寄郵件),可彙整成(表三十四:民國三十八年至八十年(1939-1991)沙鹿郵局營業表)

第二節 電信

 

   電信是利用電子為媒介,傳遞符號、語言、影像已溝通消息的一種事業,各種通信工具與系統,既可供應陸上水上和空中交通,又可適用於長途、短成和市內通信芝用,其服務範圍之廣,對影響社會經濟支大,不可言喻。台灣電信的發韌,雖始於光緒三年(西元一八七七年),由福建巡撫丁日昌開辦自府城至安平及旗後兩線,但真正奠定基礎的是台灣首任巡撫劉銘傳,在其籌畫建設下,先後完成基隆高雄路線及台北福州與台南澎湖兩海線。時光緒十四年(西元一七八八年)陽曆四月。為囿於財力,設備極為簡陋,且未能普及,就本省中部而言,僅彰化設局,台中縣則尚付闕如,遑論本鎮,因此;在清代,本鎮並無電信交通可言。〈註五一〉
   本鎮之擁有電報電話開始於民國四年〈大正四年,西元一九一五年〉元月,蓋當時本鎮人口已達萬人,產業發達,不僅農牧增產,且製帽業、製糖業及製陶業正方興未艾,與外界聯絡的必要性增加許多,日本殖民當局有鑒於此,不僅加速通訊電纜的舖設,且責成牛罵頭郵電局沙鹿出張所克盡其功,終而完成。就電話方面,成立之時,是內即有二十二戶人家裝設,區外亦有加入者,如北勢坑庄是。其聯外線路則需透過牛罵頭與台中及梧棲相連,在經由台中與台北、彰化、台南等全台各地通話。至於電報的聯外線,雖與電話相似,需要經過牛罵頭郵電局,但不用透過台中,可以直接和其他各所相通。〈註五三〉通話費用如(表三五、通話費用〈民國六年、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度〉)〈民國六年、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度〉:日據時代的歷年通話次數因史缺有閒,無從詳考,但從民國六年〈大正六年,西元一九一七年〉的情形,或可知其一二〈如三六:民國六年〈大正六年,一九一七年〉沙鹿地區電話數表
   至於電報的約使用情況則如(表三七:民國六年及二十七年〈大正六年及昭和十三年,一九一七及一九三八年〉沙鹿地區電報收發數表)。歷經二十一年,發出的成較大幅度的增加〈一三六二通〉,收到的增幅較小〈八九五通〉,綜合來看,電報的成長顯得遲滯。
   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台灣光復後,十一月一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轄下設置郵電管理委員會,接管郵電業務。翌年五月,中央政府以郵電為國營交通事業,應由交通部接管,是已成立台灣郵電管理局,下設郵電兩處,電信處下設報務、話務、營業、機械、線路、材料等科。民國三十八年〈西元一九四九年〉,交通部核准將台灣郵電改為分辦合設,至於四月一日分別成立郵正與電信管理局,台灣電信管理局直屬於交通部電信總局,台灣的電信事業從此步入獨立發展階段。台灣電信管理局所屬之各地電信局可略分為一、二、三、四等,其下在設電信代辦處,市內營業處及郵政兼辦代辦所。〈註五四〉
   本鎮的電信事業,在上述體制下從事運作。光復初期,由沙鹿電局承辦。民國三十八年郵電分辦,其業務乃由沙鹿電信局負專責,唯機房、辦公處所能與郵局合。民國六十五年,由於業務與機務之需要,另擇成功東路闢建電信局機房大樓,並於民國六十九年正式啟用,其與郵局的關係正式分離。〈註五五〉而在管理制度中的等級與規模方面,雖無法較大市鎮相比,但也不低,如民國四十九年〈西元一九六○年〉,屬二等乙級,其下除本局外,還有大肚電信局及龍井、忠和兩代辦所〈註五六〉,又如民國六十五年,以晉升為二等甲級。〈註五七〉
   電信原就有電話與電報之分,而電話又有室內電話與長途電話之分,茲擬就光復後之情形分項約略討論於後:
   先就室內電話而言,本鎮原在日據時代即已裝就,可惜二次戰爭期間曾遭嚴重破壞,光復後,歷經多期四年計劃,非但恢復,從而擴充改良,單以電話設備來說,初期多屬單是磁石人工交換機,而後方才改裝複式交換機。民國六十年代,因為台中港建港,工商業發達,需要新裝電話申請用戶隨之增加,為應付需要,先於六十四年擴充交換機裝置已增加門號,繼而在民國六十五年後的四年間積極籌建機房大樓,安裝拖車式電話交換機,擴大由清水機房供線的地下電纜,同時增加設公共電話。〈註五八〉正因設備的改善與擴充,用戶也逐年擴充,由民國四十年的六十五戶增至民國八十年的三六七○四戶,其歷年變化情況如(表三十八:民國四十年至八十年〈一九五一~一九九一〉沙鹿地區電話用戶數)
   公共電話的裝設數也不少,如民國七十三年至七十七年的機數可如(表三九:民國七十三年至民國七十七年沙鹿公用電話數)
再就上長途電話方面而言,日據時代本鎮的長途電話已具,唯設備與維護均不佳,故傳輸品質甚低,且大戰後期毀於戰火者多,以致光復後不得不從事整頓,以求清晰迅速,其中以立即電話之開放為其轉戾點。歷年來本鎮與外界電話聯絡之開放日期及電路線如()。民國四十四年至七十七年間,〈五十七年至六十年除外〉的通話次數及銷退發數則如(表四一:民國四十四年至七十七沙鹿電話局通話次處及銷退號數表)
   再就電報方面而言,本鎮電報事業,與電話事業之改善與擴充同步,其情況可由(表四二:民國四十四年至七十七年沙鹿電報、電路及通次數表)得知其梗概。

註四三: 連橫,《台灣通史》,眾文,民68、5,卷 十九郵傳志,頁607。
註四四: 潘安生,〈台灣之郵政事業〉,台銀季刊20卷3期,頁139,劉承漢,〈前清時代台灣郵政〉,台銀季刊9卷3期,頁134~135;賴明當《台中縣志》,卷四經濟至第二冊交通篇,頁479~482。
註四五: 沙轆公學校《沙轆》,頁11~12。
註四六: 同上,頁12。
註四七: 交通部電信總局,《中華郵政史台灣篇》,該局,民70、8,頁338。
註四八: 王榮城,《台北市志》,台北市文獻會,民77年6月,卷六經濟志郵電篇,頁59~60。
註五○: 柴田清,《沙轆接管內概況及事務概要》頁403。
註五一: 同註四四,頁141~149、147。
註五二: 以上參見陳樹人,〈台灣電信〉,台銀季刊九卷三期,頁154;王開節,〈台灣之交通〉,同上,頁4。
註五三: 沙轆公學校,《沙鹿》頁一○一。
註五四: 同註五○;沈壽梁,〈台灣之電信事業〉,台銀季刊20卷3期,頁173‧丁華永《台北市志》,台北市政府,民七七年六月,卷六經濟志郵電篇,頁161。賴明當,《台中縣志》,台中縣政府,民國七八年九月,卷四經濟志第二冊交通篇,頁512。
註五五: 中華日報,民國六七年八月十六日,六八年七月十九日、六九年二月九日;聯合報民國六九年三月十日。
註五六: 台灣省政府交通處,《交通年鑑》,民國四十九年份,頁714。
註五七: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統計要覽》,民國六十五年份,頁12。
註五八: 同註五三;中華日報,民國六四年八月二三日,六七年五月三日;台灣新聞,民國六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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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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