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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喪禮俗(下)

第三章 婚喪禮俗

二、周璽《彰化縣志》所見拍瀑拉人習俗

   周璽於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年﹞曾任署彰化知縣,因事罷職,賦閒僑寓,先後主講崇文、白沙兩書院,與繼任知縣李廷璧有修志之議,終而在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年﹞完成《彰化縣志》,共十三卷﹝註二一﹞。其中第九卷風俗志,記載彰化縣境漢族及平埔族的風俗。志中關於「番俗」﹝即平埔族風俗﹞部分極為詳盡,富參考價值。雖然所言乃全彰化縣境各平埔族的習俗,但自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年﹞至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年﹞隸屬彰化縣管轄的本鎮,其所居住的拍瀑拉人的各項習俗,自亦應包括在內,因此予以摘錄,一者保存資料,二者提供參考。

﹝一﹞狀貌

   山高海大,番人稟生其間,無姓而有字。內附輸餉者曰熟番,未服教化者曰生番,或曰野番。醜怪髹黑,塗鹿脂以禦風雨,斷髮鬅髻,束以韌草;或挽髻前後,或梳雙髺影於左右。無髭髯,毛附體者盡拔之。文其身,遍刺蝌蚪文字及蟲魚之狀;或但於胸堂兩臂,惟不施於面。跣足,上體常課,以幅布稍蔽下體前後曰遮陰。文身皆命之祖父,刑牲會社眾,飲其子孫至醉,刺以鍼,醋而墨之。亦有壯而自文者。世相繼,否則已焉。雖痛楚忍創而刺之,云不敢背祖也‥‥。
   男女各貫兩耳,以細硝子穿綴為珥‥‥。
   女有夫,斷其旁二齒,以別處子。今近縣各社,亦多不折齒者。男女以澀草或芭蕉花擦齒令黑‥‥。
   小錢為飾,各貫而加諸項,纍纍若瓔絡。喜插花,或以雉尾及鳥羽髻垂肩,遇賽戲﹝見下﹞,袞龍刺繡,悉以被體。然皆購梨園故衣,鮮稱身者。腰以下以色綢錦緞重疊圍之,另綴綺羅於肩之左右,結結帨然,隨風飄飄,五采奪目。女裝之侈,數倍於男,惟跣足無首飾耳。約釧於手,男子煉鐵為之,曰劍脊,曰蟶殼,以多為美,疊臂彎之上下,色光如銀。婦女東洋鐲、銅起花鐲或穿瑪瑙為之。
   細而軟,淡黃或淺紅色,曰金絲籐葉。色如籐,薄如楮,大如錢,嫋嫋鮮明,綠樹以自生,蔓延繚繞,不香不華如風蘭,不著土而滋榮。男女盤於首以為勝。
   海岸沙蹟叢生,非草非木非竹曰菻荼。葉似黃梨,幹聳似蔗而高大,花色白,細於蓬,氣觸鼻似香而濁。男婦皆喜佩之,少女寶如都梁‥‥。
   彰化諸社番女多白皙。牛罵、沙轆、水裡為最。惟束裝各異,髮皆散盤‥‥。

﹝二﹞服飾

   衣短及臍,名籠子。布二幅,縫其半於背左右,及腋而止,餘尺許垂肩及臂,無袖,披其襟。婦女則前加以結。色尚白,或織茜毛紅紋於領﹝茜染絳之草﹞,或緣以他色,約五寸許。西螺以北色尚青,沈文開「雜記」:土番初以鹿皮為衣,夏月結麻枲,縷縷掛於下體,後乃漸易幅布。或以達戈絞﹝見下﹞為之。數年來半線社諸番,衣褲半如漢人,各裝棉。
   女無脂粉,不結髻,不施膏沐,盤髮以青布,大如笠:衣短至腰,橫聯幅布為裙,無劈幘。膝以下青布十數層,堅束其腓至踝。
   男女喜以瑪瑙及各色贗珠、文貝、螺殼、銀牌,紅毛,半線以上多揉樹皮為裙,白如苧。曉行以禦湛露,晞則褪之。古羲皇繪像,腰綴木葉裙,番亦有所自耶?
   出入負鹿皮,日藉以坐,夜則寢之。道路風寒,則披之於背。剝生皮刺眼,四周約以繩,制如芒鞋,漬咬丁皮汁,入水不濡,堅久倍於他屨。
   達戈絞,出水沙連,如毯紵,雜樹皮成之,色瑩白。斜絞間以赭黛,長不竟床。出南路各社者皆灰色,有紋或方勝文,長亦如之。番以被體,漢人以為衣包,頗堅緻。

﹝三﹞飲食

   禾米似糯較長,香軟宜粢、宜醴。蒸熟拌,以篾為臍,置甕口,糟實其上,液灑於下,封固藏久,貴客至乃開酌。有陳至數年者,色味香美,雖漢人之重釀無以踰也。番酒惟此最佳。
   搗米成粉,番女嚼米置地,越宿以為,調粉以釀,沃以水,色白,曰姑待酒,味微酸。外出裹其醅以蕉葉,或載於壺盧。途次遇水,灌而酌之,渾如泔。
編竹篾為甑,米用禾,午餐則早間漬水以俟,實於甑蒸之,粒璀粲如珠,手團而食。外出則裹飯腰間,或漬米於青竹筒。刻木取火,燒薪為炭,置竹筒炭中,頃刻而熟,亦可餐也。
   內山叢峰陡峻,鮮五穀,斫樹燔根,鋤山以種芋魁,大都可六、七觔:貯以為糧。食之法:掘坎積薪,燒炭為火窖,投芋於中,灰覆之,仍掩以土,熟殊香美,聚一社之,發而噉焉,不分彼此,甲盡則乙,魚貫而啟,以果其腹。內山諸番,大都如此。
   鳥獸之肉傅之火,帶血而食。麋鹿刺其喉,吮生血,至盡;乃剝腹,草將化者綠如苔,置鹽少許,醃即食之,但不茹毛耳。
   捕小魚,微鹽漬之令腐,俟蟲生既多乃食。亦喜作鮓魚,以不剖腹而醃,故速腐。細切鹿肝為醢,名膏蚌鮭,藏久可愈噤口痢。
   魚肉蛆生,氣不可聞,嗜之始飴,群噉立盡。果嗜檨及番石榴。番石榴俗所稱梨仔拔者也,臭如雞圂,番酷嗜之。投以鮮荔子,或以為惡。
   生番入山,以生薑為糗糒,和水而嚼,佐以草木之實,云可支一月。

﹝四﹞廬舍

   番舍形如小帳房,開門於橫脊,鞠躬而入。夫妻子女,團聚一室,臭不可聞‥‥。
   屋室外結茅為禾閒。番喜禾,故名之也。竹木交加、疊空而起,離地數尺,如小樓。貯粟其上,以避蒸濕黴腐。視田畔高敞地,結數緣椽為憩息之所,蔭以竹木護之。收穫眾時,寢食其中,曰田寮。
   社中擇公所為舍,環堵編竹,敞其前,曰公廨﹝或名社寮﹞。通事居之,以便差遣。
   凡作室,合社之眾助之。先剉竹結椽桷為蓋,各一大扇。豎柱上樑畢,眾共擎蓋而升,編茅以覆。另編茅為頂,於橫脊之兩端,如枕形。落成,出酒相餉,男婦畢集,酩酊歌舞,極歡而罷。為末間則覆茅於蓋而擎之‥‥。
   各社熟番饒裕者,高堂大廈,四旁列種果木,稟囷、圈圉,次第井井。環植莿竹,廣至數十畝。

﹝五﹞器物

   粟不粒積,翦穗而藏,帶穗而舂。無隔宿之米。以巨木為臼,徑四尺、高二尺許,面凹如鍋,鑿空其底,覆之如桶。旁竅三、四孔,以便轉移。杵易手,左右前後,按節旋行,或歌以相之。將旦,舍絡繹丁東,遠颺若疏鐘清磬。客驟聽者,不辨為何聲。陳小「外紀」:粵東西南海神祠,有大小銅鼓二,制如淮鼓,中有臍突起,擊之闐然。云傳自漢代古物,木虛應地,鏗若金奏。金虛應地,幻為革音,清濁各異。番彝制器,將諸古人矣。
   杙三足於地,閣木扣於上以炊;或支以三石塊,若鼎峙然。木扣,陶土為之,圓底縮口,微有唇起以承甑。甑以大木刳虛其中若桶,編篾為臍。近有用小鐵鍋,兼築者。
   規木虛其中,圍三呎許,函口如槽,橫竹木桿於內,卷舒其經,綴線為綜,擲緯而織達戈紋粗布。繫腰小帶,花紋歷錄可愛,堅木削刀扣之,左右各置小,扣聲相應,清亮如磬。
   室中壺盧,纍纍以百十計,多為富。大者容二斗。嫩時味苦不可食。俟堅老,截上出瓤,選其小而底相配者,製為蓋,澤以鹿脂,摩娑既久,瑩赤如漆。番人於役,用裝行李,雨而行不濡。傳遞公文,遇大水,取置其中,戴於首而渡。漢人重價沽之,弗售也。
   削竹為嘴琴,其一制如小弓,長可尺餘,或八、九寸,以絲及木皮之有音者綸為弦,扣於齒,爪其弦以成聲。其一制略似琴形,大如指拇,長可四寸,竅其中二寸許,釘以銅,另繫一小柄,以手為往復,唇鼓動之,聲出銅片間,如切切私語,不能遠聞,而纖滑沈蔓,自具一種幽響。夜月更闌,貓踏﹝見下雜俗﹞與番女潛相和,以通情好。
   截竹竅四孔如蕭,長者可二尺,通小孔於竹節之右,按於鼻橫吹之,曰鼻蕭。可配絃索,音節頗似而不揚,當為蕭之別調。
   用蘆管長寸許,絲纏其半,又其半扁如鴨嘴。截竹長六、七寸,竅三,長函蘆於竹,駢而吹之,曰蘆笛。音如滇黔間苗之蘆笙,而悲壯過之。清秋夜月,令人起塞上之思。
   鑄鐵長三寸許如竹管,斜削其半,空中而尖其尾,曰薩鼓宜。又曰卓機輪。繫其尖於掌之背,番約鐵鐲兩手足,舉手動與鐲相撞擊,聲錚錚然。或另銜鐵舌凹中,繫之臍下,按步徐行,鏘若和鸞。騁足疾走,則周身上下,金鐵齊嗚,聽之神竦。
   弓取材於竹,密纏以籐,染茜草,其色朱‥‥。無弭,不需筋角膠漆,繩紵為弦,漬以鹿血,堅韌過絲韋。露宿不櫜,亦無反弛之虞。底局不至於彀,而發射搭箭於左。
   小竹堅直,美亞會嵇用為箭,傅以翎。翎如漢人之制,而剪其稍,或增為五面,密纏以絲,鹿血鋈之如漆。鏃銛利貫骨,有長至四寸許如鎗舌著。
鏢鎗桿長五尺許,疏可及三、四十步,鋒銛利。或鎗舌為距,形如↑字,括入桿中,用長繩並桿繫之,中物則鎗舌倒掛而不能出。鹿負痛奔逸,桿擺落與繩俱掛草木間,番從後尾追之,無得脫者。
   男女出門,身不離銕刀之制。或方頭,或尖葉,長不滿尺,銛於斧斤。木鞘韜之,橫繫腰背。
   刳木為牌,高齊膺,闊二尺許,取木之最堅者為之。內凹外凸,中畫日月,或黑白相間,制如舞干。
   以籐為籠,下底上蓋,方圓高低,大小不一。漢人購之,內外加以漆,飾銅以便鎖鑰,殊為堅緻。
   編竹篾為籃,其制圓,曰霞籃。番無升斗,以此為量,大者裝至三、四石‥‥。

﹝六﹞雜俗

   諸流寓於臺者,稱唐人;猶稱漢人也。鄭氏竊據,唐人既多,往來相接,長幼尊卑,皆呼兄弟。半線以上稱付遁,番語親戚也。稱內地統名之曰唐山。
無歷日,不識歲時,以稻熟為一歲。不知庚甲,問其年幾何,茫然也。黠者如古結繩之初,稻熟時輒加一結。或折技藏於室,核其數,終不知溯其初生凡幾春秋也。以月圓為一月,不知有閏。
   老番能占歲,草初發,視今歲何者居先,則定一歲旱潦豐歉。師曠云:「歲欲甘則甘草先生,歲欲苦則苦草先生」。番猶古先民之遺也。
春以草驗風信。初生無節,則週歲無颱。每多一節生,主颱一次,驗之不爽。近漢人亦有識此草,不知其名,但曰風草。
   習紅毛字,橫書為行,自左而右。字與古蝸篆相彷彿。能書者令掌官司符檄課役數目,謂之教冊仔。今官設墊師於社,熟番子弟,俱令從學,漸通漢文矣。
紅毛字不用筆,削鵝毛管為鴨嘴,銳其末,搗之如毳,注墨瀋於洞,湛而書之。紅毛紙不易得,箋代之,以紙背堪覆書也。
   途次相遇,少者側立,先問訊長者,俯以俟長者既過,乃移足。朋儕則互相間。
   飲食無論多寡,分甘必。或漢人入社,以煙糖相餉﹝二物番所酷嗜﹞,已,而忽有後至者,雖素不謀面,必更均而與之。
   客至,出酒以敬,先嘗而後進。香罏瓷,悉為樽斝。檳榔熟則送檳榔,必采諸園,不以越宿者餉客。
   大武郡以北,官長至各社,舂香米為餐,盛以盤,擇番女之尤者,擎而戴於首,跪馬前進之以為敬。
   夫婦自相親暱,雖富無婢妾僮僕,終身不出里閈,行攜手,坐同車,不知有生人離別之苦。不為竊盜穿窬,不識博奕。種織漁獵採樵之外,渾乎混沌之未鑿也。近仍有呼盧角勝者。
   番婦耕穫樵汲,功多於男,唯捕鹿不與焉。能織者少,且不暇及,故貿易重布。錢穀出入,悉以婦為主。
   番無愁暑雨祁寒,負重輓車,度險出淖,狀若甚蹙者,曾未駐足息肩,已歌呼嗚嗚,喜跳自若矣。傭直作苦,勞之酒,則終日不倦。
   春初為鞦韆,略如漢人之制,高可丈許,中以木為於舁,止容一人,繞梁旋轉如紡,上下可數十面回。漢人效之,輒暈而嘔。
   舍前後左右多植檳榔,森秀無旁枝。修聳濃陰,亭亭直上。夏月酷暑,掃除其下,清風徐來,令人神爽。漢人近亦廣植之,射利而已。有至崇爻者,言各社之植允盛。
   檳榔子生木杪,高數丈,漢人以長柄鐮取之。番揉而升,攀枝而過,頃刻之間,跳越數十樹。
   種禾之法,種於園。先於秋八、九月,誅茅平覆其埔,使草不沾露,自枯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場功畢,仍荒其地,隔年再種,法如之。禾秸高而柔,慮為風雨催折,植意苡。意秸粗硬,又差高於禾,如藩籬然。一畦之中,兩種並穫。
   東西螺以北,番好飼馬,不鞍而馳驟。要狡獸、截輕禽,豐草長林,屈曲如意。擇牝之良者,倍價而易之,以圖孳息。
   各社聽差者,謂之「貓踏」,約十二、三歲外,凡未室者充之。立稍長為首,聽通事差撥。夜則環宿公廨,架木左右為床,無帷帳被褥,笑歌跳擲達旦。
年可十三、四,編籐或蔑,圍腹及腰,束之使小,謂之「箍肚」,便馳騁也。既有室,乃去之。夜冷月明,展足鬧捷,腳掌倒彎,去地尺許,撲及其臀,如凌空遐舉。習之既嫻,故逐走射飛,疾於奔馬。
   遞公文悉用貓踏,插雜尾於首,肘懸薩鼓宜,結草雙垂如帶,飄颺自喜。沙起風飛,薩鼓宜叮當遠聞,瞬息間已數十里。
   外沿大海,內阻深溪,故男女皆善山水。溪驟漲,欲濟無舟,肩輿車載蟻擎以過,如履平地。
   坐以腳跟墊尻,若聽鞫然。古人以跪為坐,後乃有跌坐或榻而坐者,諸番不知其何始也。無倫次,隨地錯雜。南社之番,獨不敢與土官列坐。陳小「外紀」:紅毛諸國之番,官長過,不知起立,摘帽為敬,既過則戴之。雲南土司諸蠻,手舉次工端拱。次工者,方言帽也,如魚笠,黑氈為之。今諸番被化日久,迎送官長,亦知拜跪矣。
   九、十月收穫畢,賽戲過年,社中老幼男婦,盡其服飾﹝見上﹞所有,披裹以出。壯番結五色鳥羽為冠於首,其制不一,或錯落如梅梢,高數尺,闊可十圍。酒漿菜餌,魚胙獸肉鮮磔,席地陳設,互相酬昨。酒酣,當場席曲,男女無定數,耦而跳躍,曲喃喃不可曉,無恢諧關目,每一度,齊咻一聲,以鳴金為起止。薩鼓宜琤琤若車鈴聲,腰懸大龜殼,背內向,綴木舌於龜版,跳擲令其自擊,韻如木魚。
   過年無定日,或鄰社共相訂期,賽戲酣歌,三、四日乃止。亦有一歲而二,三次者,或八月初、三月初,總以稻熟為最重。止之日,盛其衣飾,相率而走於壙,視疾徐為勝負,曰「走」。或社眾相詬評,則以此定其曲直。負者為曲。
家有喪,過年之前一日,束草偏插羽毛以像死者。詰旦,番女十數輩,挽手擁一貓踏,跳擲旋轉而歌。歌畢而哭,撤草人而棄之。社眾團次其門,各勞以酒。
   父母喪,無衰姪,衣皂,略如海清,腰有劈幀甚繁,云自荷蘭相傳而然。或斜束幅白於肩臂。婦人以貯麻染紅黃色,交刺為紋,縫貼衣背。平時青布束腓,至是亦加刺紋其上,屬者色稍淡。夫服最重,披髮,皂布裹其頭面,止露兩目,憐盡乃除,如漢人之卒哭也。番語以哀為憐,無定日,極意而止。色用皂者,以人死則不可復生,布染皂則不可更染他色也。
   人死,結綵於舁,鳴鐘昇屍,詣親屬之門,各酹酒其口,撫摩再三,志永訣也。既遍,然後歸家瘞之。死者遺衣物,分其半以殉。
   無棺槨塋域,裹以鹿皮。有生時置一器之箱,人已物其中,死即以為棺者。瘞所居床下。移其居,而舊宅聽其自圮。比年附縣諸杜,亦間用棺木而葬諸野。
瘞,或於門內之右,掘深窖,編竹置戶其上,空其下,離土可三、四尺間。數旬輒發視,窖有菌生或草木之異,則喜為吉,置酒會鄰里聚觀。或土色不佳,則涕泣號跣,移置他所.......。
   土官之設,始自荷蘭,鄭氏因之。國家建設郡縣,有司酌社之大小,就人數多寡,給牌各為約束。有大土官、副土官名目,使不相統攝,以分其權,且易為制。
   社亦起自荷蘭。就官承餉曰社商,亦曰頭家。八、九月起,集夥督番捕鹿曰出草。計腿易之以布,前後尺數有差,劈為脯,筋皮統歸焉。惟頭及血臟歸之捕者,至來年四月盡而止,俾鹿得孳息,曰散社。
   五穀雞豚,飲食之外,凡所生息,唯社商估價計皆習為固然。甚有妻其室逐夫於外者﹝年來革去所商,各社止留通事一人。丁酉間,觀察梁公行縣至淡水,並詳革通事名色。其司社餉差徭之數者曰書記,嚴立條約,而諸番剝膚之痛,益以蘇矣﹞。
   無寒暑,夜必煨過榾柮於地,團而坐,環而寢。入山樵採,在田收穫皆然。無榾柮,則析薪掃落葉或爇草以達旦。
   婦女產,偕嬰兒以冷水浴之。病不知藥餌鍼灸,輒浴於河。言大士置藥水中,以濟諸番。冬日渡河,亦群沿為戲。或云:明大監王三保航海到臺,見番俗頑冥,棄樂於水,浴可已疾。
   重生女,贅婿於家,不附其父。故生女謂之有賺,則喜。生男出贅,謂之無賺。無伯叔甥舅,以姨為同胞之親。叔姪兄弟,各出贅離居。姊娣皆同居共爨故也。近縣各社,有外宿婦家,日歸其父合作者。父母既卒,乃就歸家。
   女將及笄,父母任其婆娑無拘束,番雛雜遝相耍,彈嘴琴挑之,唯意所適。男親送檳榔,女受之,即私焉,謂之牽手。自相配,乃告於父母,置酒飲同社之人。自稱其妻曰牽手。漢人其對其夫,而稱其妻亦曰牽手。
   女有所私,父母以為人憐之也,兄弟則羞之。兄但呵斥而已,弟乃加之箠楚。番女畏弟如虎......。
   各社有幼而訂盟者,以車蟄﹝蛤類﹞一盤為文定。婿母送至女家,留之飲,召同社之人,盡歡而罷。將婚,乃更以銅鐵鐲牲膠之屬歸之婦。
   夫婦異席而食,既老乃合食。婿不與翁同食。
   夫婦情甚篤,稍一反脣,則折著分產。男女皆歸其婦。贅於婦家,產亦歸之。各求其匹。亦有互相易者。
   男女裸體相對不為怪。已相配而淫者,被獲,摯而榜之,聚眾罰以牛羊......。
無下筮。凡出草入山樵採,必聽鳥聲以卜吉凶。吉乃往,鳥若鷦鷯﹝番名曰鷯。﹞裨史契丹出軍,炙羊琵琶骨,破然後往。倭人亦灼骨以卜。滇、黔間,苗羅鬼,以雞卜,同此義也。
   出門猝聞噴涕,或逢人如廁,則以為弗吉,退而返。番女採薪汲水,則覆水而棄其薪。
   出草先開火路,以防燎原,諸番團立如堵。火起燄烈,鹿驚逸。張弓縱犬,大小俱殪,見之惻然。先王戒焚林竭澤,有以也。
   荒野開窟,蒙頭以草,夜潛窟中作鹿嗚。鹿以為群也,呦呦而至,前而射殺之。君子不幸為小人所賣,類如斯夫。
   陳小產「外紀」:昔年地曠人稀,麋鹿螘聚。開大阱,覆以草,外椓杙竹篾維如柵。鹿性多猜,角觸蔑動,不敢出圍,循代收柵而內入。番自外促之,至阱皆墜矣。有剝之不盡至腐者。今鹿場多墾為田園,獵者眾,乃禁設阱,以孳種類。
   犬大如黃犢,吠聲殊異。剪其雙耳。以草木叢密且多莿,欲縱橫馳驟,無所掛礙也。能生擒者曰生獨。擒者曰單倒。
   捕鹿樟發示追蹤,百不失一。價至三、四十千。以田犬為性命,時撫摩之,出入與俱。數年前有長官欲購番一犬,弗與。疆而後可。犬出,舉家闔戶痛哭,如喪所親。
   鹿捷於犬。每奔盡一彎,必反而顧,故犬及之。然亦狡,視火勢最烈處,衝躍以過。諸番先伺其所而殪焉,番又狡於鹿也。
   善射魚,伺巨者仰沫,弋而取之,無虛發。近亦效漢人撤手網,作竹罩大小畢取矣。
   與人有隙,醉而睨睨,即萌殺機。知者急避之,或潛他所。窺伺有頃,提刀至矣。四顧無人,則亟奔而逃,懼人之覺而追擊之也。
   以殺人為雄長。自相攻,或伺客於徑陰射之,取其首,烹剝去皮肉,飾髑髏金,持以誇眾。眾則推以為長,鄰社載酒稱觴,列諸庭傳之子孫為故物,差其多寡,為勇健之高下。次則山豬熊頭,俱懸列之。康鹿之頭,斯為下矣。今附近熟番,漸知禮法,匿不敢出,惟獸頭懸列如故‥‥。
   戰鬥以弓矢鏢鎗為長技,初甚銳,不能持久。嚴陣以待之,鋒少挫,即鳥獸散矣。亦詭譎,或誘敵入坑塹崖谷中,故入險宜慎。
   番社歲久,或以為不利,則更擇地而立新社以居。將立社,先除草栽竹,開附近草地為田園。竹既茂,仍伐木誅茅,室成而徒,醉舞酣歌,互相勞苦。先時舊社,多棄置為穢墟。近則鬻之漢人。
   無禁祀,不識租先。結草一束於中柱為向。向者,猶云鬼神也。莫敢指按摩觸。過年賽戲,或露立竹柱,設向以。
   作法詛咒亦名向。先試樹木立死,解而復蘇,然後用之。不,則恐能向不能解也。不用鎖鑰,無敢行竊,以善向故也。擅其技者,多老番婦。田園仟陌,數尺一杙,環以繩,雖山豬麋鹿弗敢入。漢人初至,誤摘啖果蓏,唇立腫;求其主解之,輒推托而佯為按視,轉瞬平復如初。近年,附郭諸社,畏法不敢,稍遠則各社皆有。或於笭箵中,取術,中國人娶之者,婦限以年,必如期而往。否則鮮不死焉。途中冶女稍目之,立生怪毒,哀懺即除,失其主,它人不能治。是外國番婦,妖幻更甚。﹝ 註二二﹞

註二一: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台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二〉,該館,民國七七年六
月,頁232~234。
註二二: 以上摘錄自周璽《彰化縣志》,台灣文獻叢刊156種,台銀經濟研究室,民國五
十一年十一月,頁294~313。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1994-01-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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