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1、 提出聲請調解書時,應按對造人數提出繕本。 2、 聲請人或對造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者、應記明其法定代理人。 3、 當事人如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應於稱謂「當事人」一欄下記明之;如兼有兩者,均應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