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屬建築案及管線挖掘案(如:招牌吊掛、房屋整修之材料吊運等)施工車輛需使用臺中市政府轄管之道路,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自105年10月1日起啟用「臺中市交通維持計畫資訊系統https://tmpis.taichung.gov.tw/」「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路權」申請作業,請逕至該系統網頁申請辦理。【省道(台12線臺灣大道、台10線中清路、台10乙線中航路)請逕洽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臺中工務段申請方式,該機關聯絡電話總機:04-2699-2580】。 ****利用網頁申請快速有便捷*****
(二)如欲採用 紙本 申請,則請於下方「附件下載」處 自行下載書面檔案、填寫及蓋章完備後,逕送本所(沙鹿區公所)一樓收發文登錄辦理, 但採用書面會比較費時日、約需5個工作天【不含郵局遞送至申請人住址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