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101年11月23日府授人力字第1010210024號函主旨:修訂「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職務遷調要點」第五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說明:檢附修正後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